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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环境保护局

衡阳石鼓党政门户网 区环境保护局 2011-11-25 12:45:14

单位全称:衡阳市石鼓区环境保护局

办公地址:衡阳市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原市物价局)二楼

办公电话:2883089

投诉电话:2883089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石鼓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规章;参与拟订石鼓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国土开发整治、区域经济开发、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 2、拟订本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负责全区排放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的实施。 3、负责全区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的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土壤、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实施;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对核材料的管制实施安全监督;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调处重大的环境污染纠纷。 4、组织全区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对策与措施;负责审批全区限额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保科普知识,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保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等有关工作。 6、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检查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的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资源合理利用、防治农业污染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并参与管理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监督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参与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实施全区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8、负责全区环保科技、环保产业、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环境科技攻关和环保科研成果申报。 9、指导辖区内厂矿企业的环保业务工作,同时归口管理全区环保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0、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领导

局 长:罗成龙 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分管机关从事、财务、劳资工作。

副局长:许建明 协助局长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分管娱乐业一组

副局长:张春晖 分管饮食业一组、饮食业二组;负责城区中心片环境纠纷调处。

副局长:王 倜 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分管工矿企业组,负责局直管单位收费和农村片环境纠纷调处。

副局长:罗 云 分管娱乐业二组;协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驻村工作。

工会主席:贺兴宝 负责局机关工会工作,分管环境管理组;污普工作、新型工业化考核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工作职能

①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订、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文件、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档案、保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事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区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②负责机关公职人员的考察、培训、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机关劳动工资审核申报、养老保险及局机构编制、人事统计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③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区环保法制宣教规划;组织开展环保法制宣教活动;负责组织环保新闻报道、世界环境日宣教活动。

④负责行政收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补助资金、污染管理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资金年度计划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核、决算工作;负责工资发放预决算工作。

⑤负责全局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⑥负责局出租房屋的租金收缴和管理工作。

⑦负责康年国际大酒店、正骨医院、水口山实业有限公司、雁晖纸业有限公司等排污单位的排污费征收工作。

⑧承办市环保局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法宣科、监察室安排的有关工作。



(二)管理站

1、工作职能

①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查处负责审批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的违法行为;负责建设项目环保统计报表、资料建档工作。

②负责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爱国卫生的环保指标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全区污染防治工作、排污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工业污染治理资金使用计划,建立污染治理项目台帐,协助国家、省级、市级污染治理资金项目申报;负责组织饮用水源保护区、烟尘控制区、噪声控制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开展清洁生产以及循环经济的推广等工作。

③管理全区环境监测工作;组织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④负责全区建筑施工场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场所噪声污染纠纷的调处工作。

⑤承办市环保局开发监督科、污染管理科、科技监测科安排的有关工作。

(三)工矿组

1、工作职能

①负责对辖区内工矿企业的排污情况实施监控,依法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督摸底调查、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

②负责辖区内工矿企业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上报,处理和善后工作。

③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

④负责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编制和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全区生物多样性工作和生态农业建设。

⑤负责全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⑥对蒸水河以北区域除建筑施工场所和局直管单位以外的排污者开展以下环境管理工作:

——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和查处。

——负责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排污费征收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及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③承办市环保局大自然保护科、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环境监察支队安排的有关工作。



(四)餐饮一组

1、工作职能

①对蒸水河以南、蒸阳北路和古汉大道以东区域除西餐厅(咖啡厅)、美容美发、茶楼、娱乐场所(含影剧院)、洗浴场所(含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康年国际大酒店和建筑施工场所以外的排污者开展以下环境管理工作:

——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和查处。

——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排污费征收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及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②承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安排的有关工作。



(五)餐饮二组

①对蒸水河以南、蒸阳北路和古汉大道以西区域除西餐厅(咖啡厅)、美容美发、茶楼、娱乐场所(含影剧院)、洗浴场所(含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和建筑施工场所以外的排污者开展以下环境管理工作:

——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和查处。

——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排污费征收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及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②承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安排的有关工作。



(六)娱乐一组

①对蒸水河以南、蒸阳北路和古汉大道以东区域的西餐厅(咖啡厅)、美容美发、茶楼、娱乐场所(含影剧院)、洗浴场所(含按摩场所)、医疗机构(不含正骨医院)等排污者开展以下环境管理工作:

——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和查处。

——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排污费征收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及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②承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安排的有关工作。



(七)娱乐二组

①对蒸水河以南、蒸阳北路和古汉大道以西区域的西餐厅(咖啡厅)、美容美发、茶楼、娱乐场所(含影剧院)、洗浴场所(含按摩场所)、医疗机构等排污者开展以环境管理工作:

——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和查处。

——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排污费征收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及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②承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安排的有关工作。



(八)法制组

1、工作职能

①负责组织全区环保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组织环保法制培训,环保执法人员考核及行政执法证的办理和年检工作。

②负责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的审核,拟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督促执行。

③负责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④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上报备案工作。

⑤负责全区环境投诉纠纷的接访、登记、交办、督办工作,负责上报督办案件的牵头回复工作,参与重大环境污染纠纷、事故调处工作。



(九)总量办

1、工作职能

制定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编制年度总量控制目标和总量削减计划;建立减排工程年度、月度管理台帐;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及内部管理部门减排调度会;定期组织对总量减排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按期报送全区减排工作月报、季报;完成国家、省、市年度及日常减排核定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新型工业化环保指标考核工作;承办市环保局减排办安排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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