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鼓区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阳石鼓党政门户网
2009-10-15 16:13:21
各乡、街道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2007〕6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和湖南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石鼓区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鼓区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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