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鼓区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石鼓区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石鼓区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湘江流域是湖南省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地区,集生活饮用、生产用水、航运、发电、纳污等诸多功能于一体,也是水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根据衡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了落实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保障石鼓区湘江流域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整治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中心,综合治理,重点突破,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突出重金属污染整治,加快城市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步伐,确保全流域水环境安全。
(二)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2008-2010年),解决湘江衡阳石鼓区段水污染问题以及合江套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到2010年,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达标,流域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再用两年时间(2011-2012年),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治成果。
(三)基本原则
1.综合治理,突出重点。以冶炼、化工、畜禽养殖业和生活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合江套地区为重点整治地区,综合治理水污染。
2.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分门别类采取立即取缔关停与工程减排措施相结合,既要快见成效,又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多还旧帐。
3.调整结构,促进发展。将结构减排与工业布局、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创新机制,巩固成效。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形成整治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以结构减排为重点,从源头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1.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辖区内建设项目在报批时须同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引导冶炼、化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对排污总量已超过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产业限制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确需改造升级的,其新增污染排放量必须实现“增产减污”。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企业、区域等量削减予以平衡。
全面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产使用;同时大力推行“三同时”保证金制度,按“三同时”要求完成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经验收合格的,及时将保证金返回建设单位。否则,“三同时”保证金充作环保治理专项资金,环保部门不予项目竣工验收,有关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