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您可以拨打0734-8177021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石鼓区数据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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