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土地确权具体内容  
信件内容  

     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农户九十年代养猪屋,被2O19年去年村级推毁,土地是政府批建的,请问土地权还是我吗?

 
办件编号   202004173728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4月17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4月23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土地确权问题”现回复如下:农村土地均属于集体土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村民集体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该村民猪场拆除,土地是否继续有使用权,则需看当时的用地手续以及村集体村民用地情况。

 角山镇街道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