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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家庭情况)征拆事宜咨询  
信件内容       区委、区政府:本人系石鼓区松木乡松梅村朱家湾小组村民,全家9口人(独生子女1人)。因历史原因我家房屋坐落于松梅村朱大屋小组,松木经开区成立后,朱大屋等小组被划至松木经开区鑫源社区管辖。至此,我家户籍隶属于松梅村,居住在鑫源社区。与此期间,家中人口增加,坐落于朱大屋的老房(约230平方)逐渐满足不了全家基本居住需求。我家也多次申请在朱家湾小组建房以满足居住需求。但因朱家湾小组划入来雁新城征拆范围内,不再批宅基地建房,故全家12口人依然蜗居在原老房内。现朱家湾小组拟被整体征拆,我家特在此恳请区领导根据政策结合我家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将征拆人头费分发至我家以供解决紧迫的居住问题,我家并承诺待现居房屋拆迁时,不再重复领取人头费。  
办件编号   201911274683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12月03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关于(家庭情况)征拆事宜咨询问题,经街道调查了解特回复如下: 关于房屋拆迁问题,因按照其房屋所在地的拆迁政策方案为准,其责任主体为拟拆迁房屋所在地,因您现不属黄沙湾街道管辖,街道并无职能进行处理。建议您向拆迁责任主体部门反映。感谢您对黄沙湾街道的关注和支持。 石鼓区黄沙湾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