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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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本人系石鼓区松木乡松梅村朱家湾小组村民,全家9口人(独生子女1人)。因历史原因我家房屋坐落于松梅村朱大屋小组,松木经开区成立后,朱大屋等小组被划至松木经开区鑫源社区管辖。至此,我家户籍隶属于松梅村,居住在鑫源社区。与此期间,家中人口增加,坐落于朱大屋的老房(约230平方)逐渐满足不了全家基本居住需求。我家也多次申请在朱家湾小组建房以满足居住需求。但因朱家湾小组划入来雁新城征拆范围内,不再批宅基地建房,故全家12口人依然蜗居在原老房内。现朱家湾小组拟被整体征拆,我家特在此恳请区领导根据政策结合我家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将征拆人头费分发至我家以供解决紧迫的居住问题,我家并承诺待现居房屋拆迁时,不再重复领取人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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