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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无父母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无房无车我该怎么活下去  
信件内容     本人今年37岁,因身患重度心衰(Ⅳ级),无法从事劳动工作,家庭父母也与6年前相继去世,膝下无子女.现向政府申请城市三无人员,我各方面条件都达到三无人员的标准,每次我上报到街道之后,街道给我的答复就是上级不批,因为我年龄没到,我想问下难道我要等到60岁才可以申请吗?才可以享受国家给予无劳动能力公民的待遇吗?现在又到了衡阳十月天气转冷的时候,我的医生给我的答案就是过一个冬天你就可以多活一年.心衰病人在冬季发病率是很高的随时可以出现猝死. 我申请城市三无人员是因为很多医院对于三无人员的治疗是费用是2万的使用基金,而且国家出钱救治,而低保人员才只有5000额度的使用基金.我一个无劳动能力的人真的出不起几千元住一次院的花费. 请区长书记大人看到信件留意下我这个年纪轻轻就得重疾的人,真的我已经实在是撑不下去了  
办件编号   201910264684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10月26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10月31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的来信已收悉。您咨询的关于“三无人员”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我街道自2017年11月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至今,还为唐畅提供临时救助3次、春节慰问1次。唐畅本人因身患重度心衰(Ⅳ级),无法从事劳动工作,不符合特困认定。 感谢您对青山街道的关注与支持。 石鼓区青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