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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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的来信收悉。回复如下:如果您是在我石鼓区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您女儿是疾病住院,可以将资料送至石鼓区政府大院的政务中心大厅8号窗口办理报销。需提供的资料主要有:1、住院发票原件;2、出院记录(盖章);3、疾病诊断证明书(盖章);4、费用总清单;5、患者及家属户口页复印件;6、医保收据复印件;7、银行卡复印件(同一户口本上家属)。如还有其他报销问题可电话咨询:0734-8177151(石鼓区医保局118办公室)。 如果您女儿是意外伤害住院,具体报销业务请电话咨询0734-8194366。 基本医疗报销后我处可以提供医保结算单给您进行商业保险报销,具体业务请咨询您购买的商业保险处。 感谢对石鼓医保的关注与支持。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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