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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石鼓区卫生部门处理石鼓区妇女儿童医院医疗问题不作为  
信件内容     我多次向卫生健康局反应我妻子在石鼓区妇女儿童医院就诊过程中发生了医疗事故,医院一直不管,不问,不负责,视病人生命健康如草木。卫生健康局处理过程中只是单方面向医院了解事情,听信医院一面之词,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向我本人了解事情的真相,直到10月8日,我再跟他们说,再不给我答复,我就到省里去上访了。他们才在红网上给我一个官方通用答复,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结果。我严重怀疑卫生健康局和医院背后有不正当的利益关系,并充当医院的保护伞。  
办件编号   201910104685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10月10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10月18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石鼓区卫生部门处理石鼓区妇女儿童医院医疗问题不作为”问题,医疗纠纷处理有三种途径,一是申请人民调解,二是申请医学鉴定,三是司法途径。。此前,衡阳常宁市人民法院受理此医疗纠纷并做出判决,但唐先生仍然认为石鼓区妇女儿童医院有责任。我局已经与唐先生取得联系,唐先生表示想申请调解,目前我局正在准备调解相关工作,争取积极配合处理好该投诉。 最后,很感谢您对石鼓区卫生健康局的关注和支持!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