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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银行未经本人亲自办理或授权办理的社保卡能有效使用吗?  
信件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你们好!本人于2019年6月21日收到石鼓区金源街道下发的个人社保卡,此社保卡未经本人亲自去银行办理,本人也未授权个人或单位机构办理,为什么银行就能制卡出来。经问街道办工作人员回复是街道办替银行转发此社保卡,他们也不知道原因,只知道制卡发卡是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江雁支行。 见此状本人既觉得惊恐又存有以下疑问:1》制卡银行未经得我本人亲自同意办理个人业务怎么会有本人社保卡给到本人所在的金源街道办? 2》本人查看制卡银行给本人办理的社保卡上的照片是本人过期身份证上的照片,制卡银行这是属于违规吗? 3》本人目前在广东深圳就业,在当地缴纳社保多年并已办理了及领取了个人社保金融卡,而石鼓区农商江雁支行办理的此社保卡合理吗? 4》当本人对制卡银行发下的社保卡有疑问询问金源街道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未去核实或提供给本人有关于银行下发之社保卡任何执行政策及凭证,此举对街道居民有何公信力?又如何是便民服务呢? 望区领导帮忙本人解决以上疑问,本人万分感激,顺祝区领导工作顺利,生活幸福,谢谢!  
办件编号   201906264689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6月26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06月28日  
答复内容   周娟,你好!现就你的问题做以下答复: (1)为加快未发卡人员发卡,深入推进社保卡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人社局网络信息中心每年均会对我区未制卡人员基础信息进行统一采集,提交市社保卡服务中心,与公安户籍系统信息匹配引用照片信息,统一提交银行制卡,卡制出来后再根据持卡人所属行政区域将社保卡分发到个乡镇社区,由社保站工作人员通知居民领卡。因为你在湖南省内无制卡记录,所以也在社保卡制卡基础数据采集之列。 (2)石鼓区农商江雁支行办理的社保卡与你所持的深圳个人社保金融卡并不冲突,相互不影响使用。 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