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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衡阳市自来水公司乱收水费,被发现后拒绝承担责任  
信件内容       本人因搬家,已不在老宅居住,并将老宅水阀关闭。今年1月起,自来水公司每两个月收我老宅水费12.08元(留有缴费凭据),已缴纳3次。起初我以为父母偶尔回去住一下,会用水,后来得知并无此事,水阀一直关闭,水未入户;每月水费完全一致,十分蹊跷。后实地勘察,发现水表在自转,2019年6月12日抄表209m³,15日已跳转至210m³(留有视频)。拨打12345投诉,要求衡阳市自来水公司解决此事,并赔偿损失,始终敷衍塞责。6月19日,自来水公司07348429138拨打电话过来,承认多收水费是水表自转造成的,但水表自转不是它们的责任,辩称说它们乱收水费有法律规定,并要求用户自己承担损失(通话已录音)。目前12345已无法拨通。该事细思恐极,12345和自来水公司对我一家是这样,那对全市市民态度更好不了,老百姓正当权利不受保障,自来水公司搜刮民脂民膏不受限制。故请市政府严厉处置相关责任人,还市民公道!  
办件编号   201906194689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6月19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06月20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衡阳市自来水公司乱收水费,被发现后拒绝承担责任”的问题不属于我区职能范围内事项,请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正当权益。感谢您对石鼓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石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