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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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搬家,已不在老宅居住,并将老宅水阀关闭。今年1月起,自来水公司每两个月收我老宅水费12.08元(留有缴费凭据),已缴纳3次。起初我以为父母偶尔回去住一下,会用水,后来得知并无此事,水阀一直关闭,水未入户;每月水费完全一致,十分蹊跷。后实地勘察,发现水表在自转,2019年6月12日抄表209m³,15日已跳转至210m³(留有视频)。拨打12345投诉,要求衡阳市自来水公司解决此事,并赔偿损失,始终敷衍塞责。6月19日,自来水公司07348429138拨打电话过来,承认多收水费是水表自转造成的,但水表自转不是它们的责任,辩称说它们乱收水费有法律规定,并要求用户自己承担损失(通话已录音)。目前12345已无法拨通。该事细思恐极,12345和自来水公司对我一家是这样,那对全市市民态度更好不了,老百姓正当权利不受保障,自来水公司搜刮民脂民膏不受限制。故请市政府严厉处置相关责任人,还市民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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