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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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何泽漫,是名大三的学生,父亲宁少军在1月24日蒸阳南路地段过斑马线时被小车撞成特重型颅脑损伤,距今天将近100天,现仍在市中心医院ICU治疗,医药费已达250000元,然而车方魏波今年起已有2个多月未在医院交过一分钱。事故责任认定书直到今天才下,事故期间办案民警唐周军以及事故处理中队长魏爱国一直拥护车主,未帮我这方受害者说过一句话,不主动劝说对方车主交付医药费,反而还说我方交的少,扬言要我卖房救父。车检报告显示对方车速是53km/h,但路段限速立牌是40,车检报告显示对方是在斑马线撞击我父亲电动车左后侧,且小车明知前方是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仅仅一个因为我父亲过斑马线未下车推行的理由而将我父亲定位同等责任,我认为实属不公。父亲与母亲离婚5年了,家庭经济来源纯靠父亲摩托车接客以及低保补助才能维持生活,上有90岁老娘,下还有我这个仍在读大三的儿子,望领导可怜我家,遭此劫难,晚晚噩耗,恳请领导为我做主,还我一个公平的说法,何泽漫叩首拜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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