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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棚改住房安置  
信件内容     书记: 您好,我系五一街道82号水口山二厂家属院居民,2017年参加石鼓区棚改房改造,并提交了棚改房申请材料,2018年5月初水口山二厂物业科接到石鼓区来雁新城指挥部转交的衡阳市审计局棚改房初审资格审定结果,初审结果审定我名下有房,如对审定有异议并在5月27日提交申诉材料,我于27日前提交了无房证明材料给石鼓区来雁新城指挥部,时间过去一年,没有给出一个详细的回复,现在棚改房交房在即,我的参与资格还未知,请书记给百姓做主,督促相关部门jinkuai合适资料,回复我参加棚改房的资格!  
办件编号   201904284691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4月28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05月05日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信件收悉。经我局了解,你反映的这个事情属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管辖事项,我区来雁新城项目指挥部和五一街道均没有参与其中。建议您向华侨城公司咨询。办公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47号融冠恋城3栋401室行政部,合江套路112号,办公电话:0734-8613203. 感谢您对石鼓区的关注与支持。 石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