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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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关于外嫁女征地补偿款发放的问题,经街道调查了解特回复如下: 该组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是通过召开组民大会经全体组民研究决定的,您属外嫁女户口未迁出人员,组里分配协议第二条中规定,“凡是家中育有儿子的家庭,其女儿婚后户口原则上必须迁出随夫,婚后不愿迁出的不得参与组内的各项任何分配,包括其生育的子孙也不能参与任何分配”。您母亲吕阶秀也属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性质,但根据实际情况吕阶秀属于80年初代的外嫁女,同时组里有两户(屈孝保、屈三伍母亲)这样情况,考虑到她们为组的一些公益事业做出贡献,通过召开组民大会同意分配他们80%的待遇。 街道、村已对此事进行多次协调、做思想工作,同意吕阶秀享受100%的待遇,其配偶王芳友享受85%的待遇。王婷的弟弟王建及妻儿享受85%的待遇,此次的15%分红用于组里公益事业,在以后的集体利益分配中都享受100%待遇。但王婷不能享受分红待遇(其同样情况的外嫁女有10人均未参与分配)。 现同样情况的屈孝保母亲及屈孝保、屈三伍兄弟已同意分配方式。但王婷及弟弟王建不同意。若您对协调后的赔偿标准及结果不认可,可收集相关资料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黄沙湾街道的关注和支持。 石鼓区黄沙湾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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