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棚改住房安置问题
信件内容
唐书记:您好,我系五一街道82号水口山家属院居民,2017年初参加石鼓区棚改房改造,2018年5月接到二厂物业部通知,衡阳市审计局棚改住房第一轮资格初审审定我系有房户,并要求在2017年5月27日前递交书面陈述和提供无房证明材料,当时我按规定时间递交了无房证明材料到石鼓区来雁新城指挥部,至今未有任何回复,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明确要保障老百姓’两不愁、三保障',请唐书记为民做主,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核实资料,恢复我购买棚改房资格。
办件编号
201904244691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4月24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04月26日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区长”信箱信件收悉。经我局了解,你反映的这个事情属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管辖事项,我区来雁新城项目指挥部和五一街道均没有参与其中。建议您向华侨城公司咨询。办公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47号融冠恋城3栋401室行政部,办公电话:0734-8613203. 感谢您对石鼓区的关注与支持。 石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