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总部企业奖励 (一)对新引进的总部经济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上年度或当年度在我区产生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来自市外控股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承诺在我区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且10年内不减少注册资本),前三年按实缴“两税”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30%、20%、10%的标准奖励。 (二)总部企业开放建设大型商务楼宇并引进其他企业入驻,整栋楼宇引进的其他企业年度合计缴纳“两税”地方留成部分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其一次性奖励。 石鼓区商务局 2020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