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总部经济项目咨询招商政策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们普道有总部经济项目,想了解当地政府部门招商政策。

 
办件编号   202007285158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7月28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7月29日  
答复内容  

您好,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总部企业奖励

(一)对新引进的总部经济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上年度或当年度在我区产生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来自市外控股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承诺在我区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且10年内不减少注册资本),前三年按实缴“两税”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30%、20%、10%的标准奖励。

(二)总部企业开放建设大型商务楼宇并引进其他企业入驻,整栋楼宇引进的其他企业年度合计缴纳“两税”地方留成部分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其一次性奖励。

石鼓区商务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