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街道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函,通篇都是在包容下级柏树嘴社区的违法乱来行为,玩的都是三板斧:推、拖、赖,老百姓陪玩得起吗!每次投诉都是复制粘贴式的回复了事,直到投诉到国家信访局后才看到这样一封没有任何函头,连章都没盖一个的处理意见函。
第一次投诉,姓何的书记来了一次,看了现场说是只交待那些人拆,没有来看一下。为了申报文明卫生城市,上面要求搞的,当时工作疏忽了,没做到位理解一下。邻居在场,也证实是社区统一搞的。你要拆,也要通知到人,没人在家,你把人家的东西立在门口,通知人家把东西再放到家里,不就可以了。 整个处置也没人来看指导一下,这样做事太不负责任了。原来就配合清理过一次,只剩下搁在防盗铁护栏上的厚宽老樟木板,现在被拆拿走后,敞开一个大口子在那。以前的一楼上方楼梯下的空间,一般都被搭上台子放藕煤和家里不好摆的东西,楼道口再装个铁门就封闭起来了,能起防盗作用。还有上面放着的一台原价三千多购置的电热水器也搞走了。后来就是要亲戚电话施压,要我莫搞了,硬要搞到底,想一下,以后要办什么事都要经过他们手的。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依法维权,就是最好的监督,否则以后这些事还会随意落在其他人头上。于是又再次向石鼓区政府投诉。侵犯了人家名誉权要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损害人家财物要恢复原状,照价赔偿,行政和民事诉讼法写得很明确,政府部门的领导和办事工作人员不会连最起码的法律常识都没有吧!
这次是何书记打电话叫我去一下,去时见到的是派出所的人,既没表明身份,态度又不好,敲拍桌子想以气势压人。我还是耐心讲述了事情,并说放了三十多年的老樟木值不值钱,你去问一下搞木雕的,小块的新料都要四五千一个立方,这么大的想买都难,现在如果随意砍划是要判刑的。而她还尽讲些歪理,说我既然是贵重东西怎么放在外面,认为不要赔偿,我就反问,那不是摩托车、汽车都不能放外面,否则丢了就白丢了吗!后来干脆耍赖,无理要我提供丢失物品的照片作证据。我又驳斥,小区都装有监控摄像头,调出来不就可以看到了吗。她说调不出来。你们仅凭一纸通知,就随意处置人家私人财物,这么狂妄野蛮执法,连事先处理都不拍个照?这样的照片证据应该由你们拿出来举证自清,证明上面是什么状况,有没有值钱的东西。意见里又增加了要我提供发票,这样玩脑残的要求。我提出的要求合理合法,并不是无理取闹,要求过分的,只是他们习惯了强势处理问题,摆出一副权力的傲慢架势,反正上面会罩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