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石鼓区角山镇政府不做为乱做为等违法行为  
信件内容  

                                   房屋强拆投诉上访信

尊敬的石鼓区各位领导:

        我叫胡义初,男,  1985年出生,住在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前进村晏家湾组, 联系电话:15115470776。现有家里6口人的财产及人身权利受到了极大的侵犯与伤害,实在没有办法才向信访办反应我家在被强行拆迁过程中遇到角山镇政府的不公和违法行为,如有不妥,诚请领导原谅。

        本人胡义初拥有的房屋住宅位于石鼓区角山镇前进村晏家湾组,房子由本人2013年上半年建成的,房屋占地面积为250.45平方,在2020年10月18日角山镇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我去谈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费,经过几次谈判对政府征收房屋补偿费存在异议,角山镇人民政府在与我谈征收房屋补偿费过程中,政府人员反复强调说我房屋是违章建筑,如不同意角山镇政府的征收房屋补偿费,就进行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我也当场反问角山镇政府工作人员,你们做为政府人员说我的房屋是违章建筑,为什么不在征地征收前对我房屋按违章建筑进行拆除,非要等到征地征收我房屋时,在政府进行征收我房屋补偿费用存在异议时,来定性我房屋是违章建筑,而又在没有我本人签字和任何上级部门下达通知书的情况下,角山镇政府部门与2020年10月31日下午却对我房屋进行强行拆除。

         由于我年迈的母亲上了年纪,早己旧疾在身,体弱多病,父亲也是三危人群,在与角山镇人民政府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谈房屋征收拆迁之事时,工作人员时常威胁,恐吓我本人及骚扰我的家人,断我房屋正常用电,还不准供电部门抢修人员为我家房屋通电,在得知房屋被角山镇政府强行拆除后,致使我母亲旧疾加重,父亲时常血压升高,试问信访办的领导,如今年迈的父母亲和我夫妻及全家人怎么接受的了。

         投诉人并不是不讲道理,我只是想依法拿回政府征收我房屋补偿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并没有提出过高的要求,就是最基本合情合理的要求,角山镇政府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就不能好好谈吗?而是通过非法途径强行拆除了我的房屋,实在是让老百姓寒心。

         投诉人在无助之时只能向贵办反映上述情况,希望贵办能主持公道,公平、公正的解决此事。

以上投诉事实,如有不实,愿受法律责任。

    


 
办件编号   202012165389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12月16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12月23日  
答复内容  

针对2020年12月16日胡义初提出的诉求,我镇高度重视,镇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胡义初父子已在内环西路项目进行拆迁安置,人口已全部安置到位。其在J3项目范围内拆除一处房屋,系违章建筑,镇城管大队已多次上户下达纸质文书通知其限期搬离并自行拆除到位,其本人一直未搬离拆除,后角山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予以拆除。

角山镇政府

2020年12年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