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办事不严谨  
信件内容  

我今年1月初在石鼓区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6月1号通知我去拿的裁决书,然后6月21号裁决书生效,我去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已经立案后,过了十天左右,法院打电话给我说 对方没有收到劳动局的裁决书,所以我的执行案件执行不了,需要驳回我的执行案子,我想问的是为什么我6月1号就收到了裁决书,而劳动局为什么没有在五日内通知对方拿裁决书,我申请了执行对方才收到劳动局的裁决书,本来6月20号就应该生效的裁决书,现在导致法院的人和我说裁决书还没有生效,办事这么不严谨的吗,我6月1号拿的裁决书,为什么对方7月10多号才拿??

 
办件编号   202107155829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07月15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1年07月20日  
答复内容  

       您好,接到信访后,我局立即调查了解此事,经查,该案件下达裁决书后,我局劳动仲裁工作人员立即打电话联系了被申请人单位,该单位工作人员表示会派人过来拿。之后,我局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多次打过电话联系,该被申请人单位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时间,因此导致了7月10日才收到裁决书。

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