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2021年石鼓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石教通〔2021〕61号)中衡阳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规定,具有衡阳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片区(若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以实际居住所在地为准)。 在小学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适龄儿童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且已实际居住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及水电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来的水电费缴纳凭证;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石鼓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