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赋予市民应有的知情权  
信件内容  

感谢政府完成了监管政务、互动工作全覆盖,期望政府准确掌握国情、民情的通道畅通无阻。

 

具体反映内容:

 

石鼓区卫健局:

 

我们是正骨医院毗邻住户,关于正骨医院住院部违规旧楼加盖新楼情况,你们应该很清楚。过去没有网络通道,我们毗邻住户也无数次逐级反映过。原正骨医院住院部扩建造成对毗邻住房的损坏,过去上级部门有过指导性处理意见,其主要内容为单方面提出将龙庭华府7套安置房作为置换提议,以消除安全隐患的决定。后因龙庭华府多种原因而迟缓落成交付,新领导班子上任只解决其中一户,后续因不合理置换条件停滞下来。为了杜绝一切不正之风和公民固有权益,我们想知道其余预留6套房屋真实去向,还望主管部门予以公众监督政务相应知情权。具体要求如下:

 

1.在原上级相关单位预留7套安置房解决因正骨医院住院部造成毗邻住房破坏置换方案中,其余6套去向和用途。

 

2.出具龙庭华府预留7套具体楼层号码、以及房屋基本情况。

 

3.提供原主管部门领导对正骨医院住院部违规加层危楼,造成毗邻住户构成危房的详情讨论决定方案。

 

4.确保政务公开精神下,相关资料得到毗邻住户确认。

 

避免预留安置房在解决置换前据为己有,请求区卫健局出具相应书面说明材料。


 
办件编号   202208226855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8月22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2年08月30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因城市棚户区建设改造需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经石鼓区人民政府批准,该院于2013年12月31日与衡阳市华达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签订《土地置换房屋协议》,依据协议条款,该院被拆迁房屋面积303㎡,至今获得总计648.11㎡安置房,即张先生所说龙庭华府7套安置房。此7套安置房为衡阳市华达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征拆该院房产及征用该院用地以房产的形式给与的补偿,现在属于石鼓区国资委国有资产,并非张先生所说:“在原上级相关单位预留7套安置房解决因正骨医院住院部造成毗邻住房破坏置换”。故该院并无责任和义务向张先生提供此7套房产的任何信息。

     2、依据衡阳市建设委员会文件(衡建业字(1992)第061号文件)“二、核定总建筑面积为6992.6平方米,由于资金不足,该住院部一次设计,分期实施。先建(6)-(18)轴,面积为5237平方米,待资金落实后,再建(1)-(6)轴1755.6平方米.”,我院原住院楼八层设计,由于资金原因,只完成了四层,但桩基及已完成工程是按原设计八层施工,2010年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续建,但第五层第六层在原设计的基础上向北侧挑出一米多。

     3、因为续建过程中存在过错,影响张先生住宅通风采光,为邻里和谐及该院今后发展,该院愿意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在现行拆迁补偿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双方协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因该院所有房产属于国有资产,只有房产使用权,并无房产支配权,置换事宜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才能进行,石鼓区人民政府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调研,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即能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又能尽早解决民生问题。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