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举两个例子阐述观点:(一)一辆行驶车被意外损坏,肇事方以《紧急安全处置方案》为由,将司乘人员拖拽下了,然后任由他们步行回家、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肇事方不再理会对方。(二)有人将他人篱笆墙损坏,然后稍加扶正,匆忙离开,之后任由他人质疑肇事方对他人财物损坏,肇事方始终不承认责任是由自己造成。这两个例子说明肇事方不讲道理、不负责任、诋毁事实,当肇事方为强势群体,弱势一方只好忍气吞声。
尊敬的区委领导:
关于连年反映的问题,区领导早有所闻,即是市正骨医院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对毗邻住房造成巨大损坏,已经构成不能居住的危房。但相关责任方始终没有尊重事实,尽管有影像铁证,仍然无视事实真相。多年来,无法得到有关部门认真对待,目前由于各个部门分管不同职责,更是对解决问题难以落到实处。涉及的部门有区卫健局、住建局、潇湘街道等同级部门,那么衔接与督促就出现难以协调的推诿处境,所以恳请上级区委有关领导牵头指导、协调工作,否则无法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
具体请求事项:
1.恳请区委领导亲临现场勘察,指导危房排查相关事宜。
2.为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能否做出姿态性缓建大型建筑项目。
3.一味保证施工进度,应该论证随机性安全事故安全系数可靠性,并解释保障施工进度充分理由。
4.在前期安全准备和预测不足情形下,尽快临时安顿危房住户正常生活,并确保不对住户造成巨大生活不便。
5.就大型建筑群落成过程中,评估毗邻危房适住性,同步协商后续处理危房相关事宜。
望上级区委领导体恤和重视民生问题,尊重法律赋予各个社会主体同等权益,切实解决市民困苦和难题。恳请区委领导以紧迫姿态,应对不安全生产施工可能带来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