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请求上级领导牵头协调工作  
信件内容  

先举两个例子阐述观点:(一)一辆行驶车被意外损坏,肇事方以《紧急安全处置方案》为由,将司乘人员拖拽下了,然后任由他们步行回家、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肇事方不再理会对方。(二)有人将他人篱笆墙损坏,然后稍加扶正,匆忙离开,之后任由他人质疑肇事方对他人财物损坏,肇事方始终不承认责任是由自己造成。这两个例子说明肇事方不讲道理、不负责任、诋毁事实,当肇事方为强势群体,弱势一方只好忍气吞声。

尊敬的区委领导:

关于连年反映的问题,区领导早有所闻,即是市正骨医院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对毗邻住房造成巨大损坏,已经构成不能居住的危房。但相关责任方始终没有尊重事实,尽管有影像铁证,仍然无视事实真相。多年来,无法得到有关部门认真对待,目前由于各个部门分管不同职责,更是对解决问题难以落到实处。涉及的部门有区卫健局、住建局、潇湘街道等同级部门,那么衔接与督促就出现难以协调的推诿处境,所以恳请上级区委有关领导牵头指导、协调工作,否则无法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

具体请求事项:

1.恳请区委领导亲临现场勘察,指导危房排查相关事宜。

2.为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能否做出姿态性缓建大型建筑项目。

3.一味保证施工进度,应该论证随机性安全事故安全系数可靠性,并解释保障施工进度充分理由。

4.在前期安全准备和预测不足情形下,尽快临时安顿危房住户正常生活,并确保不对住户造成巨大生活不便。

5.就大型建筑群落成过程中,评估毗邻危房适住性,同步协商后续处理危房相关事宜。

望上级区委领导体恤和重视民生问题,尊重法律赋予各个社会主体同等权益,切实解决市民困苦和难题。恳请区委领导以紧迫姿态,应对不安全生产施工可能带来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办件编号   202208256864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8月25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2年08月25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医正骨医院改扩建项目是医院发展需要,正骨医院为该项目业主方,需保障建设安全。区住建局、区卫健局、中医正骨医院、项目施工方、项目监理方针对上述的反映的问题一起去现场进行核实。中医正骨医院改扩建项目是经过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建设的,手续齐全合法。设计图纸和施工工艺是经过多次专家论证和现场试工确定的,设计院和审图机构严格审图,并出具了审查报告,技术上已规避对周边房屋造成安全隐患的可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建筑的影响,将振动锤下钢护套旋挖桩改为静压一次性钢护套旋挖桩,此施工方案通过了建筑设计方、基坑支护设计方、地勘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长达一个多月的多方论证和试工。按照施工规范规定,中医正骨医院改扩建项目业主方和施工方在安全文明施工的同时,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制定了监理核准的周边建筑《临时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按照《临时保护方案》,为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施工前,正骨医院、施工方、监理方、石鼓社区共同对周边自建房(包括张先生的房屋)施工前房屋状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房屋裂缝等情况拍照留底。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正骨医院请具有资质的基坑支护监测单位对工地内及规范要求的工地周边区域进行了基坑监测,监测数据目前均在规范值以内,周边最大沉降0.35毫米,在安全范围内,后续监测数据及报告我们会继续跟进。同时根据我们对周边建筑原有裂缝的巡查对比,并未发现有裂缝加宽等现象,没有出现您所说的“地基下沉,倾斜,开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需要查阅监测数据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向政府申请。社区工作人员根据衡阳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决我市城市危房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应急处置方案》,对周边存在隐患的自建房安全排查后,对存在危险的房屋里面的住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劝离。桩基施工过程中,周边位移监测。施工监测是业主方按正常程序委托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实施的,监测施工方案也是经过有关单位反复论证之后实施的,理论上以及程序上均没有问题。


石鼓区住建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