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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我是这样理解政民互动的  
信件内容  

  互动应该是国家干部与群众联系在一起基础,脱离群体即是与人民政府宗旨背道而驰。当群众反映民生问题,对政府合理化建议,爱护性批评政府工作作风,以及对政府在处理问题上存在的分歧,都应该理解为信赖政府行为,以实现“不忘初心”的共同目标。


区卫健局领导:

  我已经就市正骨医院新建的大型建筑群,影响危及到毗邻住户住房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多次提出了反映,得到的迟缓回复意见根本没有表现出真诚。请不要重复用形式主义和错误指导思想对待工作,因为不安全生产施工造成毗邻住房损坏,无法确保住户正常使用,造成的破坏有目共睹,这是无法诋毁的事实。

  在你们出具的相关回复,所谓的依据不可能站得住脚。例如,什么相关的检测数据无从考查,也并不重要,真实情况是已经造成毗邻住房深度破坏。也别误导以什么危房鉴定机构结论,那个主观结论不会将房屋破损归咎于正骨医院施工造成,因为政府掌控着一切必要职能资源。毗邻住房排查工作双方都有影像记录,破坏他人财务照价赔偿是合理合法规则。

  不要强调特权优势认定不安全生产施工合法性,许多时候合法的外衣下映射出触碰党纪国法。据说衡阳市正骨医院在规划项目上,应该是迁入华侨城(来雁新城),因为即将完成的新城没有一所医院。至于后来又将原正骨医院门诊部进行改建项目,规划局是否存在更改城市原规划不得而知。但不管立项和规划是如何实现的,规划局在对老城区兴建大型建筑项目审批,一定要遵循国家建筑规范标准,不能因为一个项目开发,而不顾和侵犯他人权益,这是于法于理不符。

  事已至此,既然正骨医院工程项目已经无法逆转,应该立即疏散毗邻住户,以确保他人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并要求不严重影响毗邻住户正常生活。所以当务之急,必须尽快进行妥善临时安顿,并同时进行善后处理意见。三个月前,政府相关部门有个不尽人意的临时安顿意见,但是后续不见下文,政府不应该以慢作为假作为对待市民客观反映事实的态度。


期待相关领导务必权衡事态轻重缓急,做到政府份内应尽的职责。

(我的反映都是光明正大,请予以正常公开透明)

 
办件编号   202209126952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9月12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2年09月20日  
答复内容  

张平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投诉建议意见回复如下:

1. 根据张先生投诉的情况,我局按时、依法、依规进行回复及处理,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改扩建项目受住建局、质安站等相关部门的全过程监督、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作业。经了解,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行为有可能涉及到周边房屋建筑安全性的时候,建设方都采取了暂停施工,邀请相关专家,组织专家论证后,再行施工。针对投诉内容说施工造成周边房屋损坏的问题,我局在施工现场调阅监测单位每周出具的监测报告(每期监测报告施工单位会同步发给街道,经查该监测单位具有合法的监测资质),报告显示在建工地东向的房屋、地表的沉降值符合沉降及规范要求,经与监测单位沟通,监测单位回复:现有沉降值不会对房屋造成结构性影响。所以也请张先生放心,请张先生相信科学、相信监测的数据,同时也邀请张先生在后期监测单位进行观测时,代表周边广大住户对监测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 张先生所说内容中的项目,因市、区相关政策调整,项目未能实施,与本项目并无关联。本项目是经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并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从立项、报规、报建、施工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无侵犯他人权益。

3. 张先生所说的善后处理意见,因涉及部门多,事项较复杂,我局在收到此意见后,会及时将张先生的诉求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汇报,处理意见由相关部门对您进行回复。

张先生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我局全力支持。经核实,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正骨医院已经跟张先生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现正骨医院愿意在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前提下,在现行拆迁政策允许范围内,合法合规、共同协商解决置换事宜。希望张先生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提出合理诉求及明确置换意见。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我局将督促、推进、落实此事。

感谢您对该项目的支持与理解,也希望您继续提供宝贵的建议与意见,我局将会积极、妥善的处理。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