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衡阳市委、市政府与我司(原来雁新城)签订的《投资开发框架协议》:我司负责投资、建设来雁新城片区内的市政道路、风光带等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经过几年的大力推进,华侨城已完成十余条道路的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已履行了作为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我司作为一个企业,并非政府成立的城市照明工程的维护和管理部门,也无法行使相关权利。 华侨城片区道路已竣工验收多年,早已过了质量保修期,项目迟迟无法移交,致使市政道路相关设施维修与管养脱节。华侨城多次上报市政府“关于来雁新城范围内市政道路项目移交及维护管养相关事宜的请示”,因一些原因,相关设施目前暂未移交。 我司为了周边居民的出行安全考虑,已承担了百万余元的管理费用,现在已不堪重负,无力承担更多的责任和相关费用。我司正在和相关部门沟通,尽快移交华侨城片区已竣工验收道路的照明工程及相关设施,确保正常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安全出行。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