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电线危及房屋安全以及邻居占用宅基地、自留山问题,对处理意见不符合事实  
信件内容  

我是青石村肖前塘组村民,对于之前反映的电线以及占地问题的处理意见不符合事实再次进行反映,希望政府能够按照事实,公平公正处理解决问题

电线从护破竹子上空穿过,将竹子砍掉了竹子还能护破?竹子都无法护破了难道不危及房屋安全?更何况现在已经造成滑破。现在电线不移走,难道要继续砍竹子,等到滑破到房子倒塌了才算不危及安全?

邻居肖汉军强行占有我家宅基地,自留山使用权却被村部将我家宅基地说成了公共地。难道土地证上划分的面积成了公共地?村部可以公然说谎用以处理事情?请政府按照土地证上的面积来处理事情。不然土地证在我们老百姓这还有什么意义?谁都可以侵占使用权,那还要土地证干吗?

邻居肖汉军故意占地,将泥土堆高到我家院子中间来,将排水沟安放在我家院子中间合法?他故意堆高地形将污水引到我家中间下去,这属于水流自然走向?现要求他家把排水沟放在原来的地方,把堆高的地挖下去,恢复原来的地形。因为原来的排水沟就在两家中间的路旁边,那条路就是地形最低的地方,水流是自然从那下去的,两家原来的排水沟也都在那。现在是他把那条路占了且占区我家院子中间来,堆高地形把水引到我家中间来的。

最后我想问问村干部处理问题可以不按照实事来公平公正解决吗?可以公然撒谎?就凭他们一句适说没有就没有??那我们普通老百姓反映问题还有啥意义?

 
办件编号   202303107684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3月10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03月17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我村肖幼春所反映的电线以及占地问题,黄沙湾街道驻青石村领导、村两委联系街道国土所,组织当事方松木供电所及邻居肖汉军多次协调处理,处理意见:1.关于“对于电线从家门前护坡竹子上空穿过,危及到其房子安全及泥土滑坡。”:电业部门立电线杆及架电线已经是2020年经过正常规划进行施工,而且事情已经过去几年,并未对肖幼春房子造成任何影响,电力部门为保证线路安全竹子砍青答应补偿肖幼春500元砍青费,肖幼春要求把电线杆进行迁移,多次协商由于肖幼春本人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意见;2.关于“邻居肖汉军强行占用肖幼春家宅基地、自留山”黄沙湾街道驻村领导、国土所负责人现场核实,宅基地、自留山属于两家共有,两家现在在共同使用,肖幼春说邻居肖汉军强行占有她家宅基地、自留山,其坚持依据是1982年衡阳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发的衡阳市社员自留山使用证中划定的界限,而且界限划定不清,国土所负责人耐心细致做其工作,解释1982年自留山使用证划址不清,而且已经无效,肖幼春不听任何解释和调解;3.关于“邻居肖汉军占地占到肖幼春家院子中间来,故意把他家的屋檐水、生活污水拦截到其家里。”:邻居肖汉军家宅基地比肖幼春家宅基地地形要高,家里生活污水及下雨天排水都是经过屋前排水沟排水管排放,且2018年村里面,修了塑料水管,做了引流,未对肖幼春家庭房子及正常生活正常影响。

 

石鼓区黄沙湾街道办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