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石鼓区五一街道办事处,请你们重新回复一下以下办件疑问。  
信件内容  

请五一街道正面回应注意是正面回应一下以下的问题:

1.关于办件2023051378997,2023051378999的问题,【五一街道在2月份的时候就将过渡费发放表上交到华侨城公司进行审核】请问你们看了合同没,审批到发放是在第一个月也就是1月10-20日之间完成审批和发放,街道连审批都在拖延这个怎么解释?

2.关于办件2023051378997,2023051378999的问题,街道跟华侨城签的发展建设合同,人家华侨城才能在这里建设,我们合同是跟街道签,又不是跟华侨城签,过渡费当然是问街道要,不可能问华侨城要,为什么要拿第三方的来解释呢?华侨城一次结清还是分期结清,这个很重要吗?跟我们有啥关系?那是你们之间的债务问题...如果街道觉得重要为什么不尽早催办?我们只找第一责任单位【五一街道】,街道拆的房子,签的合同,街道全责!!!如果现在觉得过渡费发放有压力,那早干嘛去了?4-6月的过渡费按合同应该是4月10-20日进行审批发放,你们现在又在干嘛呢?

3.关于办件2022110772439回复提到的【且华侨城也没有办公点设置在街道,这类公文都是政府部门接到工单后直接下派给负责的街道,不可能交由华侨城等企业来回复。】跟办件2023020775643官方回复方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自相矛盾,请作出正面解释,谢谢。


 
办件编号   202305197922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5月19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答复内容  

刘先生您的来访已悉知:关于第一季度过渡费未支付一事表示歉意,具体原因是上级部门没有将过渡费支付至街道,且街道没有财力来垫付,待资金拨付至街道后,将第一时间发放到位,敬请理解,谢谢。另回复几项事宜1、我街内的审批程序都是提前三个月进行完毕的,但华侨城集团内部审核地域要历经衡阳、南昌、武汉等三个城市。以衡阳的华侨城集团为例,签字需多道手续,每道手续都要经办人员重新审核计算签字和部门领导签字,经过N道手续后才完成衡阳的签字手续。其次再南昌,再武汉,等全部经办人员和领导签字后,再逐级向南昌、衡阳拔款,所费人力和时间成本巨大。

     2、拆迁户与街道签拆迁合同,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过渡费找街道是合情合理的。但华侨城集团的过渡费是每三个月申请发放一次,并不是将一年或几年的过渡费存放在街道,所以街道内的审批程序都是提前三个月完成的,然后再发函华侨城集团拔款。

     3、华侨城集团作为来雁新城项目的开发单位,对迟付过渡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何况每次都需该集团审核拔款,所以将华侨城集团的回复告知刘先生也是适当的,不存在自相矛盾。

     4、目前我们也在努力尽快将安置房交付给你们。

     5、关于办件2022110772439官方回复方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是由于来雁新城片区市政道路相关设施暂未移交给区政府,暂由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代管,所以石鼓区党政门户网工作人员寻求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作了回复。

石鼓区五一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