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我想请问一下湖南省衡阳市的公检法部门的有关领导还让不让我生活了  
信件内容  

我想请问一下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石鼓分局的有关领导还让不让我生活了???????你们该抓我的也抓我了,你们该公诉我的也公诉我了,你们该判我的也判了,我也已经受到了我该有的惩罚了,判了七个月,我实际坐了一年四个月,一天也没有少坐,为什么现在还要把我得银行卡给锁定了呢???????你们还让我活命吗???我现在是工作工作也找不到,因为找到了工作要办银行卡,我现在银行卡办不了,限制了我得非柜面业务,工资打不到卡里,我怎么生活,我还有两个小孩要养,没有工作我怎么养??????你们这样做合理吗?????现在我的银行卡办不能办,工资工资打不进去,我没有收入,我怎么生活????怎么养家糊口??????

 
办件编号   202308148203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8月14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答复内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陈晓琳进行惩戒,惩戒期为五年,仅限制网络支付转账,且可开通其名下一张银行卡的柜台业务。但为保障被惩戒人正常生活,可持工作证明到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开一张用于接收工资的银行卡。由于陈晓琳目前在安徽工作生活,需要前往当地办理。已和当事人电话沟通,表示理解。

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