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请相关领导还我一个家  
信件内容  

本人王诚菊,身份证号430422*******026,电话号码   18867489862 本人残疾人,行动不便,无退休工资,家住石鼓区雅士林欣城G2栋二单元404,楼上504业主带领黄沙湾街道及石鼓区自然资源局在我未在场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我家阳光棚,导致我家屋内全部泡水,木地板,墙体刮胶全部损坏,家具报废,损失严重,损失15万左右,现在仅有的家没法住,整套屋都是在水里,整个一排左右邻居十多户都搭建阳光棚,唯独拆除我家阳光棚,其中存在利益关系,欺负我普通老百姓,没背景,没保护伞,请相关领导调查,还我残疾人一个家。

 
办件编号   202405058983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5月05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4年4月24日8点30分左右,黄沙湾街道联合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及社区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对雅士林小区内违建及毁绿种菜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其中G2栋2单元404业主在公共平台违建100余平米房屋,对楼上住户影响极大,楼上住户已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针对此情况,区城管及自然资源部门也多次上门要求404业主自行整改,并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但404业主拒不拆除。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在拆除的前一天及当天均告知过404业主到达现场(有通话记录),所以对于来信人反映的存在利益关系,欺负其没背景、没保护伞,执法具有随意性、针对性等情况不属实。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石鼓区黄沙湾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