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投诉恶势力肖汉军恃强凌弱强占土地使用权  
信件内容  

投诉恶势力肖汉军恃强凌弱强占土地使用权 您好!我是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青石村肖前塘组村民。现就自留山使用权向您投诉,望政府依现场事实公正处理。 邻居肖汉军于2017年砍伐我家房屋左侧、屋后竹子,强行挖掉我家自留山使用证上所指的房屋左侧、后侧竹林地用于建围墙、铺水泥地、埋厕所沟。并将泥土堆放致我家院子前面,强占院子左前方的地用于堆放废旧木料、种树。此事曾多次向村部、街道、区政府等部门多次反应均未予以任何解决。不得已再次向政府反应。请政府依据自留山使用证上所指的土地范围收回土地使用权,清除所占地上的所有障碍物,在土地边界线上建围墙。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保障政府颁发证件的权威性!感谢!


 
办件编号   202406059071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黄沙湾街道驻村领导及国土所负责人的现场核实,此宅基地、自留山属于两家共有,两家现在共同使用,但肖幼春说邻居肖汉军强行占有他家宅基地、自留山,其依据为:1982年国土部门颁发的衡阳市社员自留山使用证划定的界限,但该界限划定不清。国土所负责人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表示1982年自留山使用证划址不清,而且已经无效。邻居肖汉军家的宅基地地形比肖幼春家的要高,且家中的生活污水及雨天排水都是经过屋前排水沟排水管排放,属于水流自然走向,并未对肖幼春本人房屋及正常生活带来影响。同时,邻居肖汉军表示愿意砌排水沟,但肖幼春并不同意。至于诉求人描述的“院子左前方用于堆放废旧木料、种树”的这块地是邻居肖汉军自家用地做分界作用,且未堆放废旧木料。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石鼓区黄沙湾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