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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租房消费维权  
信件内容  

您好,我对象于2024.3.2号与衡阳邦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青山街道解放路66、68号中建衡阳商业综合体16009-16010室)中介签合同租房(房子位于石鼓区中建国际公寓23028户),从2024.3.3日起租,至2024.9.2日租期结束,租期6个月(一共缴纳房租1300元/月×6个月+物业费59元/月×6个月+押金2000元=10154元),3月并未搬家住进去(因工作原因暂未来衡阳),到4.8日才住进去,等到7月份天气开始转热开始使用空调,到8月份房间的“旧”空调扬子品牌(因为租房时中介讲之前存在过租客),显示E9不制冷了,我当时去百度了扬子空调显示E9是缺氟了,当时我并未及时跟中介沟通要给空调加氟的事情,只是跟同事吐槽了家里空调不制冷了,后面自购了一台风扇,勉强凑合,度过了最热的时期,等9.1号我把房子打扫干净,跟中介退租,当时中介叫我拍了退房视频,后面她们公司退房部的中介打电话给我说因为我房间的空调显示E9缺氟所以要叫师傅过来维修,维修费从我押金2000里面扣,我觉得空调缺氟不应该由我承担至少不应该全部由我承担,这是台旧空调,在我住进去前存在其他租户,除非能提供我住进去前空调的氟是100%满的,而且现在全部加满我也吹不到空调了,并且这么热的天我不可能恶意去损坏空调,空调缺氟这不属于人为恶意损坏,租房前也并未告知相关费用由租户承担,退房中介(联系电话:17373491502)说押金最快2-3天,最慢3-5天退,到现在过去一周押金也未退给我一分,包括他们的小程序上也显示已退租,之前的电子合同在他们平台上也看不到了,希望有关部门能约束一下这些租房公司乱扣押金的情况。

 
办件编号   202409109510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走访衡阳邦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已要求衡阳邦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尽快与诉求人沟通协调押金退款相关事宜,尽快退还租户租金。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