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24/10/30 联合颁布了取缔一切商品购房不合理分摊面积,相应的实惠家园国家福利房是否还要继续保留高达40%的分摊面积计入房租费?带着种种疑问,特请求石鼓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回复和亲民意见:
1、公租房租费随意中途调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在国家信息公开原则下,请求提供相关政府对公租房收费办法中途调整有效文件。
2、衡阳市已经取缔购房分摊面积不合理规则,国家福利公租房是否继续延续高占比分摊面积计入房屋使用面积?建议国家福利房收费应堂堂正正,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房租收费标准。
期待辖区政府部门给予实惠家园租户合理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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