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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实惠家园租费是否合理咨询(1)  
信件内容  

石鼓区政府:

 我是租赁实惠家园公租房住户,已经接到实惠家园管理处催交房租正式通知书。因为对房租调整存在疑问,并一直就房租收费合理性与管理处多次交涉无果。管理处认为是按章办事,对于我们质疑房屋分摊面积过大、及高额收取房租标准不合理性没能满意解释。

 

关于实惠家园管理处催交房租事宜,有几点不同意见需要澄清。一、我们的公租房租费只是暂欠交预缴部分,并且入住实惠家园已经交付六个月押金。二、起初我们申请公租房是因为无房、无购置能力,才期待享受国家扶持福利而为。三、在入住协议中,并没有提及房租费随意变更的相关说明政策。

 

根据经济大环境萧条变化,合情合理变更租房标准也可以理解,千万别以狭隘观点看问题。三年疫情期间,国家、集体、个人业主都采用了减免房租临时政策,而实惠家园住户没有给国家添一分负担,从没因为疫情管控要求减免房租,这说明实惠家园住户姿态还是很高的。

 

再次回到公租房收费是否合理问题上,我们入住的实惠家园是四户一梯多层简易房,实际使用面积不到30平方米,按照50平方米计入收费,显然表现国家福利房分摊面积占比太大。即便是交通便利、环境较好,应该归属于周边设施优势,不能计入强制分摊面积不规范商业行为。

 


 
办件编号   202412289832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12月28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石鼓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于12月30日上午9时50分多次与来信人张先生电话沟通,并针对张先生提出的问题跟他详细解读《关于确定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等相关政策。鉴于张先生现在已退休,每月领取养老金4100余元,已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租金要求;其提出物业管理应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房租收费标准,现省、市还没有这方面文件出台,无法按此执行。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