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734-8177660

办公地址: 石鼓区石鼓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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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证办理

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1、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及驻衡国省单位、驻衡部队退休的65岁老人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老龄办办理。
2、因本办工作人员有限,还有其他工作需要处理,现定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
3、该证为免费办理的有价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需登报挂失才可补办。 。

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石鼓区民政局老龄办 (石鼓区石鼓路66号 石鼓区机关大院政务大厅),市内可搭乘157路公交车,到石鼓区人民政府站下车。 联系电话:0734-8177660

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

衡老办发【2007】07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分类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90-99岁老年人有离退休金的老年人的经费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无离退休金的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所需经费在石鼓区城乡低保资金中解决。
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第五款关于高龄老人优待政策的精神,对9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100岁以上(含100岁)老年人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

凡持有石鼓区常住户口,即户口和身份证均在本区(户口在2010年1月1日迁入本区的必须在户口迁入本区满一年后才可申请享受),年龄达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六张和六寸彩色近照一张(要求高龄老人手拿当月的杂志书拍近照)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年龄及住址的有效证件,一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六张和六寸彩色近照一张(要求高龄老人手拿当月的杂志书拍近照),并填写《石鼓区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五份。
2、审批。各村委会、社区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并将申请人名单在所属村委会和社区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所在村委会、社区民警签具意见,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具审核意见后,报区老龄办审批,审批时必须与老年人本人见面为准。
3、核发。区老龄办将审核批准后的老年人名单会同区城乡社会救助局核拨补贴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各村委会、社区民政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石鼓区民政局老龄办 (石鼓区石鼓路66号 石鼓区机关大院政务大厅),市内可搭乘157路公交车,到石鼓区人民政府站下车。 联系电话:0734-817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