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鼓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07-09
一、基本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完善离休费、医药费、财政支持三个保障机制。
2、制订和参与制订我区老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3、对全区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离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定期组织老干部参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
5、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工作,落实相关待遇。
6、负责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
7、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病故离休干部的治丧工作。
8、做好离休干部信息统计和维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护理费核实审批工作。
9、协同组织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宣传老干部的先进事迹,表彰老干部先进典型。
10、加强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各老干部协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11、组织实施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实现老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2、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老干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 下设老干活动中心。
三、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2017年收入总额114.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11.2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2.94万元。
(二)支出:2017年支出总额103.9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0.97万元,行政运行101.64万元,住房公积金1.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8万元。
(三)“三公”经费: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将公务用车移交公车管理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较去年有所降低。
(四)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03.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