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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票据购领服务指南 用票单位首次领用财政票据,应提交以下资料:1.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属社团组织的需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社团备案表、理事会决议及会员名册;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收费许可证和准予收费的有关法律依据及文件;4.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票据管理制度;5.财务独立核算的证明(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单位在购领票据一个月后补交)。所提交资料均带原件核查,留存复印件。
涉农补贴发放“一卡通” 涉农补贴发放“一卡通”,是依托乡镇财税信息化网络,根据农户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财政部门为农户在金融部门办理补贴专用存折,将相关财政涉农补贴、补助资金直接打入享受补贴的农户的专用存折,享受补贴对象凭专用存折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支取。此折由农户自己妥善保管,一般情况不得销户。发放给农民的专用存折免收工本费,存折遗失补办按金融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从2005年起,我区涉农补贴开始实行信息化发放。
首问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维护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特制订首问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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