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4-01-12
1月9日,衡阳市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在衡阳市浙江商会举行。市司法局、市工商联领导及相关商(协)会调解委员会代表齐聚一堂,围绕深入开展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解决调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展开座谈。
与会人员围绕商(协)会调解组织的业务范围、队伍建设、案源对接、业务规范、工作保障等方面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商(协)会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涉及商会会员的各类民间纠纷,包括商会会员之间的纠纷、会员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的纠纷、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之间的纠纷,以及其他适合人民调解的民间纠纷。商会人民调解员应积极吸纳企业家、律师、仲裁员等业界、法律界专业人员。要树立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动形成“内行人管行内事、商事纠纷商会解”的工作机制,使商(协)会人民调解成为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