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文体发[2018]44号
关于准予设立衡阳市石鼓区宇同幼儿园的决定
罗雄辉同志:
你报来的《关于申请设立衡阳市石鼓区宇同幼儿园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经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现场考察、评议、论证,准予设立衡阳市石鼓区宇同幼儿园。幼儿园地址设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58号A栋,举办者为罗雄辉等人共同出资举办,办学层次为学前教育,办学形式为全日制,办学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政策要求,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其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办学规模初定100人,4个教学班。法人代表由罗雄辉担任,园长由胡艺馨担任。
幼儿园设立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幼儿园名称、办学内容、层次、形式、性质、地址和举办者。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守办园章程,增加办学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衡阳市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10月12日
主题词:幼儿园 设立 决定
报: 衡阳市教育局
发: 区教文体局相关股室 相关幼儿园
送:区民政局、公安分局、价格监督局、地税局、政务中心
衡阳市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10月12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