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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石鼓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16

序号行政处罚文号被处罚对象处罚原因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内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处罚机关统一代码

1石教[2024]罚字1号易**2024年3月9日,我局在“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发现易**涉嫌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案的线索后,于2024年3月11日下午,依法对该案源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创办的街舞艺术学校在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2月底开始正式招生,共招收体验课8课时学生19名学生(199元/人),共计收费3781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      2.罚款3781元。2024-04-16石鼓区教育局1143040400625801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