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石鼓区人大常委会 > 监督工作

关于对区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建设调研情况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0

  石鼓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区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建设调研情况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水利局局长颜国清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大力实施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建设,使我区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建设得到了质的提升。但也存在骨干塘仍有隐患,山平塘淤塞严重,个别河道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会议就进一步抓好我区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建设,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水利设施的治理与清淤力度。一要加大资金投入。尽管近几年政府对水利设施建设投入较大,但仍未完全解决抗洪抗旱能力,还存在一些隐患,一旦出现洪旱灾害,后果难以想象,应加大资金投入,逐一治理各类隐患。二要加大治理力度,对重点河道、骨干塘、渠道影响蓄水,影响水路畅通的应及时予以治理与修复。三要加大清淤力度。我区现有山平塘2797口,尽管近几年对山平塘的清淤加大了力度,但仍有80%左右的山平塘淤塞严重,影响塘的蓄水和水的质量。应举全区之力,各级共同筹集资金,对所有淤塞的塘进行一次全面清淤,确保蓄水面积和提高水的质量。

  二、加大包装、争资和扶持力度。区政府要加大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包装争资力度,并整合水利资金每年重点解决一批制约农业发展的问题,全力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

  三、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我区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建设,还有不少工作要做,工作压力很大,要解决好我区水利设施和水资源建设的问题,需要技术人员去评估、去设计、去指导,而目前区水利局懂技术的只一名,完全不能满足现在工作需要,应及时配齐水利专业技术人员。

  请区政府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审议意见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石鼓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