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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来源:区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4-07-17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利荣      电话:8177046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颖飞     电话:8177046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国家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讨论,并上报修改意见;初步审议区人民政府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报告,草拟相应的决议;初步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和质询案,并提出审议报告;初步审议区人民政府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文件、决定和裁决,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报告;负责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安排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视察、调查、检查的具体组织工作,并提出情况报告;对区人民政府遵守和执行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对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教科文卫方面工作汇报时,提出的重要审议意见,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区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向主任会议汇报;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区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日常反映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对有关重要建议,交有关机关办理并回复;草拟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有关专项工作汇报材料,并做好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会议的材料拟写等工作;加强与区人民政府教文体局、卫生和计生局的联系;做好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