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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谢炜等辞去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1

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谢炜等辞去石鼓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7年7月31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谢炜、张隆军、罗轶达、梁璞、李阳武、刘志鹰、胡庭权、戈锋、阳光辉、桂杨等辞去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谢炜、张隆军的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