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鼓人大 发布时间:2020-03-30
石常发〔2020〕9号
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雪晖等辞去石鼓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27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雪晖、谢桂军、陈宏华、尹向前、尹勍、唐四清等辞去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李雪晖的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石鼓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