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石鼓区人大常委会 > 决议决定

石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来源:石鼓人大    发布时间:2024-03-29

石鼓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关于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提请区五届人大次会议表决)

石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红丹同志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五届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区委全会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履职尽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石鼓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健全完善基层人大工作机制,创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打造更多石鼓人大优质品牌,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奋力谱写宜居宜业宜创宜游“锦绣新石鼓”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