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鼓人大 发布时间:2024-07-23
7月22日,石鼓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红丹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认为决算情况总体良好,审计作用充分发挥,决定批准石鼓区2023年度财政决算,并要求政府继续加大财政开源力度和审计整改力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石鼓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的办法》(草案)以及《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11·24案件结果的通报,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经深入调查,认为欧阳中意不构成犯罪,对11·24串通投标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解除欧阳中意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肖新启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云为石鼓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梁璞为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曾鸿为石鼓区数据局局长,决定免去李妍荭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任命李滔为石鼓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杨蓉的石鼓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宋顺武、陈灿云、李季、何昀燕的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爱民主持相关议程,副主任聂文化、汪衡湘、朱华兰、卢行参加会议。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仇寿海,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镇街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