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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报

来源: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5-05-20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

(2015年4月8日)

1、审议通过石鼓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草案);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石鼓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石鼓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审议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

5、审议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草案);

6、审议关于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7、审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8、审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9、决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10、审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11、审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

12、审议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

13、审议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

14、审议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15、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异动和补选的区三届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

16、审议关于接受王磊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17、其他事项。

关于召开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至18日在区会议中心举行。

关于石鼓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5年4月8日在衡阳市石鼓区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   肖 军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围绕“打造雁城商都、建设石鼓新城”的战略目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经济总量平稳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3.85亿元,增长10.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5.6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74.29亿元,分别增长4.5%、7%和12.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3.98亿元,同比增长27.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完成财政总收入17.88亿元,同比增长13.4%,高于全市平均增幅2.4个百分点,其中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85亿元,同比增长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86亿元,同比增长13.1%,高于全市平均增幅0.3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896元,同比增长8.9%。

(二)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全年共实施重点项目55个,完成年度投资83.23亿元,同比增长38.1%。华耀城项目完成投资16.07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14.8%,目前招商中心投入使用,精品区、写字楼、酒店、奥特莱斯广场已经动工,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招商,已与中国物流协会、乾龙物流、华盛商业、好百年家居等企业达成合作,分别签订物流配送园、奥特莱斯广场和家居广场等项目框架协议。来雁新城项目完成投资15.4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02.6%,湘江西岸风光带、道路、防洪堤和江霞、友爱、五一、和顺家园安置房工程等顺利开工。崇盛国际中心项目完成投资5.66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25.7%,一期工程已竣工,二期全面开工。中亿汽贸城、珠江帝景酒店、雅士林综合开发等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中心城区提质工程效果明显,CC城市中心、“三路”两厢提质改造等城市改造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前期效果良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我区发展需要,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全年完成策划、包装项目89个,其中深度开发38个。

(三)综合改革扎实开展。致力于深化改革工作,9大类33项改革事项取得效果。制定《石鼓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初步审核行政审批事项88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41项,清理自查项目精简26.67%。公车改革完成前期摸底工作。完成114个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组建区城建投、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区征地办和区安置办。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清理整顿金融机构68家,查处金融案件6起,保障了金融秩序。社区互助养老、教育均衡发展等领域的改革均开展了有益探索。

 (四) 城区环境品质提升。片区改造效果明显。完成240处背街小巷基础设施改造及“三路两厢”提质改造,城区环境品质得到明显改善。交通路网发展迅速。蒸阳北路延伸段建成通车,蒸水北堤风光带、红湘北路、雅士林大桥等路网基本建成,蒸湘北路延伸、107国道改造、长丰大道北延、二环北路东段等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速推进。城市管理规范有序。创新城市管理措施,在全市率先实行社区环卫市场化运作,加强城市管理日常监管巡查,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停放、占道经营、中心城区乱搭灵棚、违规户外广告等现象得到治理,出台《石鼓区关于控制违法建设工作“四个一律免职”的规定》,对违章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

(五)农业农村经济繁荣。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加快,农产品加工产值2.4亿元,新扩蔬菜面积1300亩,新建高标准蔬菜大棚300个、连栋温室大棚5000平方米,建成无公害种植面积0.5万亩。开展银杯村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全区规范合同土地流转面积1.82万亩,完成道路绿化30余公里,植树造林500亩。高质量建设三星蔬菜基地、香樟苑生态农业示范园、大型沼气综合利用等7个重点农业项目。新增5个农业企业、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家庭农场。实施杉旭河等2个小流域治理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座,整修农田渠道36.7公里。新建大型沼气1座,建设农村集中供水点4个,解决了4143人安全饮水问题。角山乡小集镇建设顺利推进,三星村通过全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验收。农业农村经济欣欣向荣。

 (六)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民生工程扎实推进。民生支出5.4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0.1%,完成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健身工程等17项为民办实事项目。民生状况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更趋完善。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689万元,城市低保金和农村低保金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370元和185元;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789.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15.15万元。就业工作持续加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22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01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教育文化事业长足发展。制定出台《衡阳市石鼓区2014—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及建设规划》,扶助12所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校园监控及安全网络建设实现全覆盖。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经济总量不大,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工业企业规模小、产值少,增长乏力;二是重大项目储备不足、竞争力不强,招商质量与效益有待提高;三是征地拆迁矛盾突出,特别是安置房建设滞后,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四是财政对“一烟两天”(烟草、天雁、天燃气公司)依赖过重,税基不稳,税源不广,迫切需要开辟新税源。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

    2015年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抓好今年的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稳增长、促改革、优结构、惠民生的工作方针,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3亿元,增长9.5%以上,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5%、7%、10.7%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 

——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1%、10%以上;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0‰以内;

——万元GDP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

三、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为顺利完成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项目建设保增长。项目建设是经济增长的支撑。2015年,要进一步整合资源、聚力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实行“板块责任制”,分块绑责任,分块抓调度,分块建台账,分块安排经费,分块总结评先。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来雁新城项目A片路网规划设计、湘江西岸风光带建设。加快推进华耀城项目片区路网、蒸湘北路延伸、二环西路、长丰大道北延、红湘北路、惜香路、雁栖湖公园、蒸水北堤(草桥至蒸水桥)、二环北路、107国道提质、湘环路、站前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两厢提质改造、背街小巷改造、棚户区改造,进一步美化、亮化城市。二是抓好重点项目服务。突出做好来雁新城项目二期征地拆迁工作,继续实行“重点项目推进员”工作制度,定任务、定奖惩、严考核,推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华耀城项目商品交易展示中心、精品交易区等招商工作,聚集人气,汇流商机;完成雁栖湖综合开发项目15万平方米的商住综合体主体工程,周边河道整治达标。重点跟进崇盛国际中心、怀邵衡铁路、珠江合创酒文化一条街、LNG储备站等项目。三是抓好意向项目签约落地。紧跟国家重点投资方向,积极对接产业政策,抢抓东部产业转移机遇,坚持主要领导带队招商,强化招商部门主体责任,健全奖励机制,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商洽上海麦德龙仓储超市、苏宁云商物流基地等意向项目,推动霓裳电商城、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项目早开工,促成家乐福、凤凰生态园等项目早签约。四是抓好项目包装储备。计划完成策划包装项目95个,其中深度开发项目45个,充实项目库建设。加强领导,成立区级分管领导牵头,各部门和乡街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集思广益包装策划项目。突出重点,围绕服务和配套城市发展的特色农业项目、服务松木经开区发展的配套服务业项目、服务崇盛国际中心、华耀城、来雁新城、影视剧艺术中心的互补性项目、服务怀邵衡铁路及火车北站的物流项目、老城区传统商贸服务业改造升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涉及养老、健身、休闲、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做好策划包装工作。做好服务,主动配合企业和项目单位,完成立项、选址、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申报工作,正确把握政策,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五是抓好项目建设环境优化。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免职”规定,继续推行重点项目110、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不法行为。强化效能问责,深入开展“索、拿、卡、要”等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二)推动产业升级优结构立足区情,把清脉搏,优化产业结构,确保经济平稳增长,增强发展实力。一是政策引领,发展新兴服务业。出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力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积极引进证券、代理、保险、电商、咨询、设计等服务企业,带动周边商业发展,实现楼宇数量、税收总量、企业质量“三量齐增”。搭建“助保贷”融资平台,注资1000万元风险金,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助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二是抢抓机遇,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物流经济与外向型经济,强化生产性服务业的份量。以火车北站为契机,搞好配套设施,建设电子口岸档、生鲜农副产口集散基地、怀邵衡物流业聚集区,规模化、成片化发展物流业、仓储业,形成商业新区,吸引投资,凝聚人气,凝聚商机。三是发挥优势,发展文化旅游业。借势南岳机场、沪昆高铁,对接“大南岳旅游圈”,发展餐饮、住宿、休闲、特产品专卖等行业,提供便捷的旅游配套服务。加强石鼓旅游产品的宣传推介,重点扶持雁城四件宝、玫瑰花粉精油等特色产品,形成口碑,打造品牌。完成石鼓书院4A景区评定工作,提升石鼓旅游文化内涵。四是服务城市,发展特色农业。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与城市对接的都市农业、规模农业、休闲农业、品牌农业,做好产、加、销同步推进,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扶持壮大三星蔬菜基地、潇湘和创玫瑰园、香樟苑等综合农业旅游休闲项目,打造“爱情潇湘”精品玫瑰花节会、香樟苑农庄风光亲子游项目。引进4家农业产业化企业,新建3家星级休闲农庄,创建1个省级以上农业品牌、著名商标,建设1000吨级果蔬冷藏库和中央厨房净菜加工物流中心,优化“公司+农户”的产业引导模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全面深化改革激活力。以推进改革创新为抓手,着力提升经济发展活力。一是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提高透明度,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全面实施 “进一家门,办所有事”。二是继续推动金融体制改革。配合市政府做好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健全和完善投资管理体制,加快推行代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在公车使用和管理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调查论证,根据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公车改革制度,确保按进度完成全区公车改革任务。四是统筹开展其他领域改革。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经济体制、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财税体制、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事业单位分类、养老保险并轨、文化体制等领域改革。

(四)大力保障投入惠民生。以强化公共服务为导向,着力保障改善民计民生。一是加大民生投入。坚持民生投入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步增长,继续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尤其抓好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二是保持就业稳定。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创业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就业44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00人。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断提高救助能力和水平。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0户,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3500户、补贴资金800万。加强安置房建设,力争全年完成40万余平方米安置房建设任务。尽快启动朝阳146亩安置小区、影视剧艺术中心、二环西路、长丰大道、蒸湘北路延伸段等项目的安置房建设,确保华耀城、虎形山等项目安置房主体完工,中亿汽贸城、雁栖湖综合开发四期、桔子山安置小区分房到位。推进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及民办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进湘江一号治理重点工程,着力整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大型养殖企业的违规排放。认真抓好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民政、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等工作,实现社会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五)精心编好规划绘蓝图。充分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向外引智,向内集智,聚全区之智,举全区之力,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合理设置目标指标,加强规划衔接协调,注重规划工作创新,完善“十三五”规划思路,强化规划编制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做好各项专项配套规划,确保“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有序进行、保质保量完成,力争今年6月份形成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9月份完成规划纲要(草案)的初稿,12月份完成专业委员会的评审论证,之后正式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提交审议,通过科学规划为石鼓经济发展描绘蓝图。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今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圆满完成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关于石鼓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4月8日在石鼓区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石鼓区财政局    成志辉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2014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税部门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7881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30%,较上年增收21191万元,增长13.44%。其中:国税部门完成78653万元,较上年增收12390万元,增长18.70%;地税部门完成93723万元,较上年增收7159万元,增长8.27%;财政部门完成6443万元,较上年增收1642万元,增长34.20%。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473万元,较上年增收9549万元,增长33.01%。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6453万元,较上年增加11911万元,增长18.45%。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结果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7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40219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453万元、上解支出98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95万元,当年结余55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80万元,支出完成780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921万元,支出完成13760万元,当年结余161万元。     二、2014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一)多措并举,实现全区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一是强化调研促增收。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主动加强全区经济形势分析,密切关注“营改增”扩面等财税政策调整,客观评估其对我区财税收入的影响;紧密跟踪“两天一烟”等重点税源户和新建项目等税收增长点,深入挖掘财税增收潜力。全区财政总收入总量七县五区排名第三,财政总收入增幅五区排名第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五区排名第一。二是强化征管抓重点。进税源分级分类管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重点税源专人负责、精细化管理,一般税源划分行业、专业化管理,零散税源源头管控。完善纳税评估制度,加强经济税收数据比对分析。推进税收专业化稽查,健全责任机制,加固防线堵塞漏洞。继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全区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对2013年底之前领用的非税收入票据核销,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开展非税待查收入清理,共核实待查收入141笔,确认金额 288.85万元三是强化责任保均衡。据全年目标任务,制定科学的征收计划,逐月分解到各征收部门,增强征管部门完成收入任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收入月调度、关键月份周调度制度,增强征管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收入工作,定期召开税收分析调度会,认真分析收入形势,研究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力促收入均衡入库。

(二)集中财力,促进民生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三农”、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事业财政支出达到5.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07%。一是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提标扩面,投入财政资金4176万元,将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人,公共卫生经费提高到35元/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3803.43万元,农村低保546.75万元。落实廉租房补贴790万元,惠及4000余户。加大乡卫生院建设,投入财政资金350万元,完成角山乡卫生院和松木乡区级农村急救中心建设,对角山乡三星村、松木乡梽木村、松梅村卫生室进行装修并完善了医疗设备,努力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二是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2014年,通过乡财“一卡通”发放惠民补贴,由上年23项扩展到今年的36项;发放金额由上年的682万元,提高到今年的3488万元;惠及城乡补贴对象户数,由2013年的2万余户次,攀升到2014年的10万余户次。率先在全省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费和生活补贴纳入乡财“一卡通”发放。三是切实保障“三农”经费支出。大效益发挥“一事一议”奖补作用,提高农民受益水平。全区共组织实施区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批31个,全年共投入资金598万元。发挥农业保险抗击风险和增强灾后自救能力,全年共组织开展水稻等4项特色农业保险,参保项目和参保规模双双位居五城区之首。四是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财政投入教育事业达到17600万元,较上年增长19.10%。其中:投入经费861万元,完成松木明德学校建设征地;按220元/人/月的标准,足额落实农村教师岗位津贴;筹措资金200万元,在全区中小学整体推进三通工程,全面提高全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装备水平,让全区中小学师生能够享受到信息化教学带来的实惠。五是加大社区建设力度社区运转经费进一步提高,小社区运转经费达到20万元,中等社区运转经费达到23万元,大社区运转经费达到29万元;投入226万元,为人民、蒸阳、玉环、明翰等4个社区购买办公用房,帮助黄沙湾、辖神渡等社区装修办公用房,进一步改善其办公条件;每个社区新增惠民项目资金10万元,统筹用于社区环境的改善。

(三)加大投入,城乡同治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加大背街小巷维修改造的投入。针对老城区基础设施差的现状,区财政投入资金900万元对45个社区的240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改造之后小区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实现了沟通、路平、灯亮、绿化美化效果。二是加大环卫市场化运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区财政投入515万元,将中心城区的人民、青山、潇湘、五一四个街道的社区环卫作业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开创了我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的先河;投入200万元在松木、角山乡各兴建一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投入150万元购置6台冲水车辆、2台垃圾运输车;投入51万元用于社区内果皮箱配置,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

(四)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区本级收支预算实现公开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方便社会监督,2014年11月,我区2014年区本级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部分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涉及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农林事务等9项重点民生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在区政府党政门户网上实现公开。二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度对现行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提质改造,将系统端口接通至业务单位,进一步优化申报、审批、拨付流程,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透明度。三是不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增强采购透明度,扩宽政府采购种类及覆盖面。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77批次,采购预算金额24505万元,节约资金4398万元,节约率为17.95%。四是积极实施财政投资评审。2014年8月,我区成立石鼓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全年共评审项目44个,评审资金总量3575万元,节约建设资金575万元,节约率为16.08%。五是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了10个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杜绝“小金库”现象发生。同时,对中央、省明文规定实行“一卡通”发放的36项惠农补贴资金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了补贴发放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014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虽然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十分突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动力不足,财政收入增速换挡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突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还需优化,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改革亟需进一步深化。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涵养财源税源,促进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资金绩效,防范财政风险;逐步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95915万元,增长1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2320万元,增长1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1073万元,比上年安排增长23.56%。根据《预算法》规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上级转移支付预计数30360万元。

2015年,我区主要支出项目分别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22303万元,增加8.3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038万元,增长17.67%;教育支出安排13940万元,增长8.91%;科学技术支出安排790万元,增长1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1719万元,增长32.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7336万元,增长34.9%;城乡社区支出安排5981万元,增长161.52%;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4370万元,增长47.1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5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5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38万元,支出安排884万元,当年结余65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区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内容,无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要之年,我们将立足我区发展实际,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努力做好财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奠定扎实的财力基础。

1、加大财源建设支持力度。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切实加大对财源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招商引资的支持力度。对于区委、区政府确定要引进的项目,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力促项目落地开工。二是加大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支持力度。根据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奖励政策,及时奖励新引进的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与建行的合作,推行小微企业的“助保贷”业务,搭建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平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参股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帮助我区农业企业通过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降低融资成本,促进我区农业企业健康发展。

2、加大收入征管力度。一是积极应对税制改革。极跟踪财税体制改革动向,推动“营改增”扩面工作,关注消费税、资源税等的改革,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主动应对体制改革带来的影响,积极培育财税新增长点。二是突破税收征管难点。积极探索增值税户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由国税部门代征的新方法,确保这部分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征管到位。认真研究私房出租房产税的征管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征管办法,用切实有效的手段把私房出租的房产税征收上来三是加大税收清理力度。要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的耕地占用税和建安营业税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已征地没有办理土地手续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防止税收流失。开展房地产项目欠税情况的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房地产项目欠税清缴力度。同时,加大非法房地产项目的税收清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3、加大财政管理力度。一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各预算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预算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区财政收回统筹使用。二是稳步提升乡(街道)财政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保障乡(街道)基本支出,将乡(街道)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乡(街道)财政行为,突出内部监督和外部控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开展社保、民政、教育、农业、水利等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并做好绩效评估工作,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四是开展非税收入成本核算对征收非税收入的单位的非税收入征收成本进行测算,合理安排非税收入预算,杜绝非税收入的列收列支。五是加大资产清理和管理力度要对全区各乡、街道和区直机关的资产进行大清查,摸清资产底子。对清查出来没有产权手续的不动产,区国有资产管理局逐步办理产权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是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规模。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控机关会议费、差旅费、车辆购置和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支出,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加大财政改革推进力度。一要加快预算管理改革。在上年试点的基础上,除涉密信息外,今年各部门、各乡、街道都将全面公开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数据;研究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政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将预算编制的重心由注重当年收支平衡逐步向跨年滚动平衡转变。二要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区本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实现银财互联和无纸化核算。积极推广使用公务卡,严格核定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现金使用额度及频率,拓展公务卡使用范围。三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的规定,确定我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四要完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以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目标,着力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新机制,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和信息公开,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为更好地服务、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程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原则

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石鼓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石鼓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石鼓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石鼓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石鼓区2015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石鼓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日程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原则通过,提请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

人员

4

15

10:30  代表和列席人员报到。

11:00  各代表团分别举行全体会议。

主要议程:

1、推选正副团长;

2、审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3、审议关于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4、审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5、审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6、召开代表团党员会议,成立临时党支部。

各联

组长

全体

代表

14:30  大会举行预备会议

  主要议程:

  1、选举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

  2、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3、通过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4、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5、通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6、宣读《关于表彰先进人大代表联组和优秀人大代表建议的决定》;

  7、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陈国春讲话。

全体代表出席会议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

人员

4

月15日

15:00  召开党员会议

  主要议程:

  1、宣读区委关于成立大会临时党委的决定;

  2、区委书记杨龙金讲话。  

代表中的党员出席会议

15:30  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地点:政府三楼301会议室)

  主要议程:

  1、决定会议的表决方式;

  2、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3、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4、决定大会副秘书长名单;

  5、通过大会日程;

  6、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大会审议;

  7、决定大会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4月17日上午10:00);

  8、书面报告大会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主席团

成  员

16:00  各代表团讨论

  主要议程:

  审议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各团

团长

全体代表

17:00  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地点:政府三楼301会议室)

  主要议程:

  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决定提交大会通过。

主席团

成  员

19:00  区四大家领导看望出席会议的代表       

高鸿升

四大家有关领导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

人员

4

月16日

9:00  大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

  主要议程:

  1、宣布大会开幕;

  2、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辉作政府工作报告;

  3、区发改局肖军作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4、区财政局成志辉作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5、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鸿

全体代表、列席人员、邀请人员

10:30  各代表团讨论

  主要议程:

  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各团

团长

全体代表、列席人员

11:00  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地点:政府三楼301会议室)

  主要议程:

1、区委向主席团提出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2、决定将以上各项名单提交各代表团分别酝酿;

3、决定代表依法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

主席团

成  员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

人员

4

月16日

14:30  各代表团讨论

  主要议程:

1、传达和酝酿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2、推荐本次会议选举的监票人(每个代表团1名);

3、审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财政2个书面报告。

各团

团长

全体代表、列席人员

16:30  大会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地点:政府三楼301会议室)

  主要议程:

  1、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和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各项候选人情况的汇报;

2、讨论提出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继续酝酿讨论。

主席团

成  员

4

月17

8:30  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主要议程:

  1、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陈国春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立志作法院工作报告;

3、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晓斌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体代表、列席人员

10:30  各代表团讨论

  主要议程:

  1、继续酝酿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2、审议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3个工作报告。

各团

团长

全体代表、列席人员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

人员

4月17日

11:30  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地点:政府三楼301会议室)

  主要议程:

  1、各代表团汇报酝酿讨论本次会议选举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2、讨论确定以上各项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3、审议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报告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4、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审查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6个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

5、审议通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6、审议通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7、审议关于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8、听取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

主席团

成  员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

人员

4

月17日

14:30  各代表团讨论

  主要议程:

  1、继续审查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3个工作报告;

2、酝酿讨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3、审议关于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各团

团长

全体代表、列席人员

16:00  大会主席团举行第六次会议(地点:政府三楼301会议室)

  主要议程:

  1、各代表团汇报酝酿讨论本次大会选举的各项正式候选人的情况,讨论决定将上述各项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2、各代表团汇报讨论6个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并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主席团

成  员

4

月18

8:30  大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主要议程:

  1、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2、选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全体代表

时间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

人员

4月18日

10:30  大会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主要议程:

  1、表决关于大会对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新当选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3、区委书记杨龙金讲话;

4、宣布大会闭幕。

全体代表、列席人员、邀请人员

备注:工作日程如有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关于设立本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为了做好本次会议议案和计划预算的审查工作,决定设立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分别由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分别负责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的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工作,向主席团提出报告。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主任委员陈国春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邓初中  杨  蓉(女)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主任委员邓新文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李金萍(女)  唐云华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 144人)

2015年4月8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区委序列(19人)

李新华 区正县级干部

邓昌旺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郑建芳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尹腾芳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

赵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周文源()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马先林 区委正县级干部

曹华友 区委干部(副处级)

齐素媛(女)区委干部(副处级)

华喜容()区委办常务副主任、档案局局长

李  科 区委办副主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曾素波 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督查室主任

肖云根 区委机要局局长

李妍荭(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李祚藩(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屈光明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台办主任、工商联党组书记、非公企业工委副书记

刘名才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副团级)

罗友迪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610办公室主任

彭清海 区编办主任

二、区人大序列(7人)

孙  宁   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刘  昕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邹天明   区人大财经农业工委副主任

吴瑞景   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雷  理   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

赵小年   区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副主任

李齐常   区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正科级干部

三、区人民政府序列(51人)

谢  宏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  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聂文化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贺水源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鸿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玉衡 区副县级干部

李开伟 区副县级干部

彭召吉 区副县级干部

刘启发 区副县级干部

凌伟衡 区副县级干部

李亚晖() 区政府办党组书记、政府办主任提名人选

肖  军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提名人选

阳长辉 区经济贸易科技局局长

李在定 区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区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汪衡湘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

彭爱民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李长刚 区民政局局长

邓 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

成志辉 区财政局局长提名人选

刘卫国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钱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一流(区卫生局局长

郭金国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颜福元 区审计局局长

陈  沧 区统计局局长

朱永忠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华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范云龙 区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蒋传汉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洪云辉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委区政府接待处主任

何祚刚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旷仁秋()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戴  胜 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夏林 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主任

颜国清 区农办副主任、水利农机局局长

曾  鸿 区住建局副局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石鼓分局局长

魏宏志 教育文化体育局副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祝元生 区园林局局长

肖鸿元   市公安局石鼓分局政委

陈柳衡  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副局长(副处级侦察员)

曹  平   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副局长(副处级侦察员)

王德智   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副局长(正团职)

周华平   石鼓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欧阳志刚 石鼓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周卫平  石鼓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王长飞   石鼓消防大队大队长

傅红刚   市规划局石鼓分局局长

刘平安  市行政执法局警察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罗成龙  市环境保护局石鼓分局局长

罗春武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石鼓分局局长

刘鲜华   石鼓区农村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四、区政协序列(12人)

曹平阳   区政协副主席

刘振湘   区政协副主席(兼)

徐  琼() 区政协副主席(兼)

卢  行() 区政协副主席(兼)

邹金芝() 区政协党组成员

胡余良  区副县级干部

吴乔升  区副县级干部

廖明明  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小荣  区政协文教卫群团委员会主任

谭毓霖  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

伍世梅(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

周显伟 区政协经济联络委员会主任

五、区人武部序列(2人)

屈会荣  区人武部政委

李先交   区人武部副部长兼军事科科长

六、区人民法院序列(5人)

王小长   区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

李晓华   区副县级干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段琼璋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凌立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雷  玲()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七、区人民检察院序列(3人)

陈  喆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振兴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灿云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八、区群团组织序列(2人)

    张传翠() 区妇联主席

罗会林 区残联理事长

九、区各乡、街道序列(8人)

 曾利荣   松木乡乡长

石海燕   角山乡乡长

罗轶达   青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建军   潇湘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礼美() 五一街道办事处主任

曾宏辉  合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崇斌   黄沙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宏华   金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十、区人大离退休老同志序列(19人)

肖高勋  副师级离休干部

周顺福  正县级退休干部

朱菊桂()正县级退休干部

尹东生  正县级退休干部

苏武清   正县级退休干部

江芳清   正县级退休干部

刘方玉   正县级退休干部

刘绍计   正县级退休干部

宁资德  副县级退休干部

谢培享() 副县级退休干部

王先声  副县级退休干部

刘友富   副县级退休干部

夏德迪   副县级退休干部

张治解   副县级退休干部

唐代发   副县级退休干部

陈送宝   副县级退休干部

刘庆新   退休干部

王中平   退休干部

盛丽萍()退休干部

十一、区离退休老同志序列(16人)

蒋光南  正县级退休干部

杨德贤  正县级退休干部

阳新华   正县级退休干部

肖伯群  正县级退休干部

刘少葵  正县级退休干部

雷久乾  正县级退休干部

蒋平试  正县级退休干部

杨朝立   正县级退休干部

雷章清   正县级退休干部

黄明道   正县级退休干部

周光宇   正县级退休干部

刘建军   正县级退休干部

张先良   正县级退休干部

陈桂荣(正县级退休干部

刘扶华   正县级退休干部

邱光彩   正县级退休干部

注:区机关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人大代表的,不另安排列席人员。邀请区政协委员参加开幕式。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名单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主席团成员(33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吉林   王  敏    王仲晓   王志刚    王容易 

    戈  锋   邓初中    邓新文   龙平省    叶 强 

宁华梁   冯春娥(女)李会能   李金萍(女)杨  蓉(女)

    杨  震   杨文勇    杨龙金   肖立建    邹智明 

    张  品(女)张小平   陈平阳   陈国春    欧阳平剑

    欧阳爱春 祝家元    贺鹏正   高鸿升    唐云华

    黄  辉(女)彭昭醒   曾恕安  

     

秘书长

陈国春(兼)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6人)

    高鸿升    陈国春    邓新文    冯春娥(女)

祝家元    宁华梁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以姓氏笔画为序)

第一次大会执行主席(11人)

高鸿升主持会议

王仲晓     邓新文    宁华梁    冯春娥(女)     杨龙金   肖立建   

陈国春     欧阳平剑    祝家元    高鸿升     黄   辉(女)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14人)

冯春娥主持会议

于吉林    王  敏    王志刚    邓初中    龙平省   冯春娥(女)

李金萍()    ()  杨文勇    邹智明    陈平阳   陈国春

欧阳爱春  唐云华

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15人)

邓新文主持会议

王容易   戈  锋   邓新文   叶  强    宁华梁   李会能

杨  震   张 品(女) 张小平   欧阳平剑     贺鹏正     高鸿升

黄  辉(女)  彭昭醒   曾恕安 

第四次大会执行主席(11人)

陈国春主持会议

 王仲晓     邓新文    宁华梁    冯春娥(女)     杨龙金   肖立建   

 陈国春     欧阳平剑    祝家元    高鸿升     黄   辉(女)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59人)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一、主席团成员(名单略)(33人)

二、邀请在主席台就座人员(20人)

 谭金媛() 李新华   邓昌旺   郑建芳   尹腾芳  

      周文源()   宏   朱建社   陈   

 聂文化  贺水源   朱鸿波   曹平阳   刘振湘  

   琼()   () 屈会荣   李立志   贺晓斌   

三、特邀参加开幕式和闭幕式在主席台就座的老同志(6人)

肖高勋    周顺福   朱菊桂()  蒋光南   杨德贤

阳新华

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 举 办 法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四名。

三、本次会议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选举按分项提出候选人,统一酝酿、讨论候选人,分别确定正式候选人,分项一次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

四、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副主任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按应选名额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进行等额选举。石鼓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人数多一名,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按候选人人数比应选人人数多一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五、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但在投票当日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代表联合提名某项候选人,应由提名代表填写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的候选人提名登记表。

被提名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确定。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有效。

提名人在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前要求撤回提名,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被提名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经大会主席团同意,可不列入候选人名单。

六、本次会议的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预选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定,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在各代表团工作人员中指定,大会秘书处派员协助计票工作。

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代表对预选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该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预选。

各代表团的预选情况报告由各代表团团长和监票人签字后,报大会秘书处汇总,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七、选举时出席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大会选举时,发出的选票数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相符,才能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并设立秘密写票处。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代表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另选他人担任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必须是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每一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按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一、选举设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选举具体事务。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均由大会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派定。

十二、计票完毕,经总监票人确认选举结果有效并签名后,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结果。执行主席指定工作人员在全体代表会议上宣读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当选结果。

十三、本办法未作出规定的有关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四、本办法经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异动、补选情况的报告

石鼓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石鼓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实有代表 149名,陈竞、蒋勋伟、李智平、刘志勇、王小俊、黄菲、贺启航七位区代表已先后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陈送宝、朱鸿波、肖军、杨昌能、石海燕五名代表先后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去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送宝、朱鸿波、肖军、杨昌能、石海燕辞去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郑少会因病去逝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根据工作需要,经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松木乡选举口补选杨龙金、谢炜、万倩雯、曾恕安、赵刚;角山乡选举口补选黄辉;潇湘街道选举口补选高鸿升、陈平阳、彭昭醒、罗剑波;青山街道选举口补选叶强、张品、肖雪平;合江街道选举口补选宁华梁、王砺、曾广彪、王容易;人民街道选举口补选杨震、沈剑辉、李杏良;五一街道选举口补选李阳武、李会能;黄沙湾街道选举口补选戈锋,以上二十三名补选的代表在各选区选举时,均获得超过半数赞成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选举程序合法、代表资格有效。因此,本次出席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代表为149名。

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关于接受王磊同志辞去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
决定

201548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磊辞去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