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0
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
(2015年3月25日)
1、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
2、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3、人事任免;
4、听取和审议关于接受陈送宝等辞去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5、听取和审议关于提请补选彭国喜为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议案;
6、其他事项。
石鼓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3月25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5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常态,把握新要求,谋求新发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石鼓提供有力保障。
一.适应新常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 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加强监督。对全区人民群众关心、影响石鼓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2.立足服务促进发展。把人大工作融入服务发展,推动产业升级上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服务,对重大问题的监督,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助推全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围绕今年区委经济工作重点,大力抓好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互动并进,在做好计划、财政、规划工作例行监督的同时,督促政府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认真审查好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3.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等工作情况报告。加大信访督办力度,把握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专项活动,督促解决实际问题。
二、强化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4.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推动形成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的热潮。探索推行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不断完善宣誓程序、仪式和内容,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治区、依宪行政意识。
5.推动法律普及。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会议审议等各项履职活动开始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政府加强普法工作,大力倡导学法、守法、护法,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6.加强法律监督。组织开展对《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对《科学技术普及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认真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办法,加强对“两院”工作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7.保障法制统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指导工作,提高备案审查的质量和水平。
三、找准着力点,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8.完善监督制度。制定出台关于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监督环境保护工作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审计部门和被审计部门同步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制度,建立健全市、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定期述职制度。
9.优化监督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推进难度大的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专题视察和专项调研。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计划、财政、预算、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城管依法行政、养老机构建设情况、义务教育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对蔬菜基地建设进行专项调研。开展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协助市人大做好关于法院立案工作,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公安办理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工作等的调研和评议。
10.创新监督手段。对特定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环节,综合运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图文资料与视频资料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对一些薄弱环节、负面典型,坚持适度曝光,强化阳光监督。
11. 注重监督实效。对常委会做的决议决定、形成的审议意见,组织开展跟踪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落实到位,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12.依法任免人事。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在坚持和完善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询问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探索建立法官和检察官司法业务工作档案和开展任前公示工作,不断提升人事任免工作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四、强化服务保障,激发代表主体作用
13.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将代表履职培训贯穿于常委会全年工作中,提高代表有效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4.夯实履职平台。以做实“三联”、做细“三帮”、做好“三评”为重点,深入推进“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同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着力夯实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建设,完善好值班、民情处理、意见反馈、绩效评估等系列制度。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网格化管理平台,促进履职的便捷化、高效化。推进选民评议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履职情况评估。推进代表评议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作,对常委会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15.督办议案建议。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与督办工作。重点督办好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并就相关工作进行询问。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联工委统筹督办、代表直接参与办理等制度,认真督办好代表建议批评与意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提高办理时效和质量。
五、着眼务实高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6.抓学习强素质。组织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全面提高政策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
17.抓作风正形象。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人大机关为目标,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树立常委会机关的良好形象。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促进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密切与乡街人大的联系,指导乡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联组加强建设,开展好代表活动。
18.抓宣传扩影响。着力宣传人大的地位、职能和作用,宣传人大工作的成效,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不断增强人大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工作水平。继续办好石鼓人大网站等宣传载体,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的联系,组织好人大常委会活动的重点报道。
附件一:常委会拟开展的执法检查
附件二: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
附件三:主任会议拟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
附件一:
常委会拟开展的执法检查
1.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附件二:
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石鼓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石鼓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关于对全区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关于对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区人大联工委关于开展代表集中视察、调研情况的报告。
11.听取“一府两院”办理2015年度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
12.听取开展专项评议工作报告。
附件三:
主任会议拟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机构建设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城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关于对蔬菜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科学技术普及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送宝等辞去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5年3月25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送宝、朱鸿波、肖军、石海燕、杨昌能辞去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人事任免
2015年3月25日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一)
雷玲同志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
杨国志同志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欧阳志文同志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明同志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贺水郴同志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蒋志成同志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
李茜同志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凌强华同志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邹启同志为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林瑞兴同志的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选举结果报告
2015年3月25日衡阳市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依法选举彭国喜为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