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鼓人大 发布时间:2024-03-01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的规定。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2024年3月21日为补选石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了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现将选民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2日。
二、凡年满十八周岁,即2006年3月21日前出生的(含3月21日)中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权参加本行政区域内的选举。
三、选民登记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户口在石鼓区的选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
(二)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选民,在单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
(三)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如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凭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居住证、房产证、住房合同等有效证明之一,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四、选民登记采取按选区统一登记与选民主动登记相结合的办法。各选区均设有选民登记站。选民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主动到所在选区进行登记。
请广大选民增强主人翁意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民登记并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特此公告。
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