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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来源:石鼓人大    发布时间:2021-10-19

10月18日,石鼓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汪衡湘主持会议,党组书记、主任刘红丹参加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工作的报告,对建议办理基本情况进行了评价总结,肯定了政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作出的积极努力,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效能,提高代表满意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相关议题,决定于10月24日召开石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衡阳市石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会议决定,接受谷敏辞去石鼓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宋顺武辞去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肖海军为石鼓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任命阳发云为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任命肖海军为石鼓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任命阳发云为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刘红丹高度肯定了区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成果,他指出,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为石鼓的发展进步作出了应有的、不可忽视的贡献,每一次审议、每一件建议,都广纳民言、广聚民意,最大程度实现了“由民做主”,体现了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思想,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关心民生事项,关注人大动态,助推石鼓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聂文化、冯春娥、彭爱民、刘卫国参加会议,区领导梁宇绮、易维,各镇街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