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协办 发布时间:2021-07-06
区各提案承办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政协衡阳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石办发〔2016〕15号《关于印发〈石鼓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同意,区政协办公室将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组织对区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以来交办的提案进行督查督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
1、是否有提案办理制度;
2、是否有本年度的办理方案;
3、是否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
(二)办理过程
1、是否针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调研;
2、是否同委员及时沟通;
3、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是否有解决方案。
(三)办理成效
1、提案办理进度及提案所提问题的解决情况;
2、领导批示的重点提案办理情况。
二、督办安排
1、本次督办由政协主席会成员牵头、各委室主任任组长组织对口督办,邀请区委办督查室、政府办督查室和建议提案室派员参与,区政协提案和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负责资料和数据收集。各组具体人员和承办单位安排见附件1《提案督办安排表》。
2、各督查组将督查结果填入附件2《提案督办情况汇总表》并形成500字以上的文字材料。督查结束后集中交到政协提案和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汇总。
三、督办方式
由承办单位报告办理情况,督办组查看相关资料、视察提案办理相关现场。
四、时间安排
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办组和承办单位沟通确定。
五、结果运用
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计分重要依据、区政协评选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优秀提案重要参考。
附件:1.2021年石鼓区政协四届六次会议提案督办安排表
2.2021年石鼓区政协提案督办情况汇总表
政协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